例言

一、古兰经为真宰皇言,凡身无大禁者向禁抚摩,以示崇敬。今译汉语,乃不失其原有尊严,自当依然尊重,幸勿随意抛掷,致罹罪愆。

二、古兰经乃真主降与穆圣训示人类之基本法典,含义深邃。读者须具高见卓识,平心静气,详加寻味,其义自见,其理自明,幸勿等闲视之,妄加疵议。

三、古兰经意义,有表有里,本译为供应一般读者明了回教本旨,仅依字面解其大义。至于有关道乘、真乘、超乘之深义,概不涉及。

四、古兰经文偶然涉及日常琐屑之事,而寓意深远,别有寄托,读者当仔细寻参,莫以其字面平淡,而生疑惑。

五、古兰经之言无抵触,此真主所称道者,但有时谓:真主造其欲者迷误,而又责备逆徒之不信。依前说是人之迷误由主造定,依后说是人有信与不信之自由。两说似乎相反,然而详加玩味,并不冲突。盖自由为个人所有,造化为真主之特权。一切有形无形,悉在真主造化之内,人类之行事,何莫不然。人有善为恶之自由,真主预知其自欲作恶而造为恶人,是真主之前定造化,一本其人之自欲而决明乎此,则知造化与自由并无抵触。

六、本译尽量运用普通国语,自与自与纯粹经堂语气不同,为大众说法,不得不然,非敢背先达成规,标奇立异。

七、古兰原文注译浩繁,一切解释悉根据侯赛尼、鲁侯洛白雅尼、哲俩赖尼、煮麦勒、鲁侯洛埋阿尼等经注,(附表见后)述而不作,自无杜撰。

八、古兰经上不少寓言,比喻,其真义率不在字面,此为读者所应留意者。

九经中称伊斯兰人为穆民,义即归信者,或称穆思林,义即顺服者。前代诸圣之教生,亦以斯名。此阿拉伯文之译音,非穆民即穆圣教民之意,读者幸勿误解。

九、古兰经原有专名辞,有不易译意者,例如“安拉,”“阿勒世,”“镇呢”……自当译音。此欧西各项译本之通例也。

十、本译注文有简短者,则缀于正文之下,稍长者则列于大段之后。于原文之下及注文之首,各标数目字,以便寻检。又注释有赅括大段之意,非关一句一节之细者,则称“略解,”列于正文之后。若译者发挥个人意见,或格外引据注文,则称“附说,”列于原文或注释之后。

十一、古兰经全部,原非同时颁降,排列上亦非拘于时日之先后。因时制宜,不免有以此节停止彼节之情形,非古兰经本身有所矛盾。

十二、中西文字体例互异,译成汉语,不尽谐俗。例如:‘设若真主意欲…了,他就一并引导你们,’其意即‘真主若欲引导你们了,他就引导你们,’是为一种省文。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本译每逢此等处,则于意欲二字下加…号,藉示此意。

十三、古兰经文,只有上句而隐下句者甚多,此为汉文上所罕见。每遇此等处,则于上句下作……,以代表下句。例如:如果你们的所言属实了……。如此跳脱乃阿文中通例,志在使人得其意义于语言之外耳。

十四、国语中所称昼夜,左右,大小,……在阿拉伯语中,则称为夜昼,右左,小大,……,古兰经中依此措词,颇具深意。本译仍循原例,未加变更。

十五、本译引用新式标点,然亦间有例外,譬如:为求语气贯澈而衬以非原文所有之字句,则于上下加(),以示区别。

十六、“阿押提”一语在章首者,译为文词,其馀或译为表徴,因真主所发布之言,即其表徴。或译为律例,因有若干经文属于律例方面者。

十七、你我他代名字,凡代表真主者,则左侧加“·”。凡代表穆圣者,则左侧加“°”。例如:我你他,我你他。

十八、本译人名地名、半多采取刘介廉公之至圣宝录,故与甲种译本不无出入。

十九、古兰经有十四处经文读者闻者每至是处,应向主叩首。前人为易于记忆编有歌诀云:‘九(卷九,)三(卷十三,)四(卷十四,)五(卷十五,)六(卷十六,)七(卷十七,)九(卷十九;)九(卷十九,)一(卷二一,)三(卷二三,)四(卷二四,)七(卷二七,)三(卷三十,)三(卷三十。)’本译于上列各处均标以“叩首”二字。若于诵经或问经时叩首不便,或未作小净,则愈时补叩亦可。

注文所采取的经名简称对照表

鲁白 روح البيان

鲁埋 روح المعاني

侯注 تفسير حسين الكاشفى

哲注 تفسير الجمل

罗机经注 تفسير الإمام فخر الدين الرازى

哈金注 تفسير الخازن المشهور بالباء التأويل في معانى التنزيل

噶追 تفسيرالقاضى المشهور بانوار التنزيل واسرار التأويل

圣道重光 احياء علوم الدين

卧穆 الوحى المحمدى

哈穆 حياة محمد

阿注 ترجمة محمد على باللسان الانجليزى وتفسيره

郁注 ترجمة يوسف على باللسان الانجليزى وتفسيره

奥注 أوضح التفاسي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