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01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200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201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20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4年1月1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42 页 | |
覆判及初审第二次判决,均经非常上诉撤销,应将初审第一次判决呈送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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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4年1月1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42 页 | |
覆判及初审第二次判决,均经非常上诉撤销,应将初审第一次判决呈送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