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48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47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8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14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23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26 页 | |
查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吸食鸦片烟之为罪,依现经废止之禁烟法第二条规定,应于该法施行后,十八年三月一日以前停止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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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18年8月23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26 页 | |
查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吸食鸦片烟之为罪,依现经废止之禁烟法第二条规定,应于该法施行后,十八年三月一日以前停止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