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解字第3098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099号解释》
院解字第3100号
解释日期:民国35年3月1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70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甲在部队服役中犯罪,于部队裁撤后赋闲,如已免役,应依陆海空军审判法第十六条规定,归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