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175号解释 中华文库 ←院解字第3174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175号解释》 院解字第3176号→ 解释日期:民国35年8月13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6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依法应征之税捐或劳役,对于革命先烈之遗族,现行法上尚未定有优待办法,未便免除。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