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08号解释 中华文库 ←院解字第3207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208号解释》 院解字第3209号→ 解释日期:民国35年9月4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8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惩治汉奸条例第八条第一项所谓没收,系特别规定自得于宣告罪刑时宣告之,至如何没收,系属执行问题。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