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10号解释 中华文库 ←院解字第3209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210号解释》 院解字第3211号→ 解释日期:民国35年9月6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8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曾任伪县长推行敌伪政令,无论时间久暂,均应认为凭借敌伪势力为有利于敌伪之行为。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