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79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7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0月2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41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6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国民兵团自卫队官兵,及该团督练员之护兵,除其中正式军校出身曾授武职者外,皆不能视同军人。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7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0月2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41 页 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6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国民兵团自卫队官兵,及该团督练员之护兵,除其中正式军校出身曾授武职者外,皆不能视同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