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83号解释 中华文库 ←院解字第3282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283号解释》 院解字第3284号→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0月24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4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法院依行政法规所为罚锾之裁定,无须送达检察官,更不生检察官得提起抗告与否之问题。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