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322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32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2月2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74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25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甲持鸦片请乙介绍出卖,乙虽同行在途被获,尚未着手实施,禁烟毒治罪条例上既无处罚预备贩卖之规定,应不为罪。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32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2月2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74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25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甲持鸦片请乙介绍出卖,乙虽同行在途被获,尚未着手实施,禁烟毒治罪条例上既无处罚预备贩卖之规定,应不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