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412号解释 中华文库 ←院解字第3411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412号解释》 院解字第3413号→ 解释日期:民国36年3月31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94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日本投降官兵在未遣送回国前,仍应认为俘虏其所犯之伤害罪,应依陆海空军审判法第十四条俘虏处理规则第三十八条办理。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