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437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37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4月1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959 页 相关法条:民法总则施行法 第 1 条 ( 18.09.24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台湾光复日本法院对于台湾人民之浪费者,依日本民法所为准禁治产之宣告,至台湾光复后,因我国民法无此规定,应即失效。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37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4月1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959 页 相关法条:民法总则施行法 第 1 条 ( 18.09.24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台湾光复日本法院对于台湾人民之浪费者,依日本民法所为准禁治产之宣告,至台湾光复后,因我国民法无此规定,应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