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468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6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5月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983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惩戒法 第 1 条 ( 22.12.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原机关派代尚未正式任命之人员,违法伪造学历证件自足为公务员惩戒之原因。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6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5月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983 页 相关法条:公务员惩戒法 第 1 条 ( 22.12.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原机关派代尚未正式任命之人员,违法伪造学历证件自足为公务员惩戒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