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635号解释 中华文库 ←院解字第3634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635号解释》 院解字第3636号→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1月11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1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公款存放银行生息本非法之所许,至有因公开支情形应视其具体事实如何以定其成立犯罪与否。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