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716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71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1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73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2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日台籍之公务员或人民在台湾光复前之犯罪,于光复后发觉,应依现行法律处断。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71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1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73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2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日台籍之公务员或人民在台湾光复前之犯罪,于光复后发觉,应依现行法律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