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解字第3850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851号解释》
院解字第3852号
解释日期:民国37年2月1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28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院解字第三一一三号解释所谓复员日,指抗敌战事结束之日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