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858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解字第385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858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85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7年2月20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28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文所述情形,仍有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第十五条第一项之适用。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