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971号解释 中华文库 ←院解字第3970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971号解释》 院解字第3972号→ 解释日期:民国37年5月31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38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后方共产党处置办法已经废止法院依该办法审理中之共产党案件,在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施行之区域,应依该条例第八条之规定送由特种刑事法庭审判之。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