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46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404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47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64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单纯窝藏共匪,应依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项处断。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404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47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64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单纯窝藏共匪,应依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项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