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议员俸给考 中华文库
各国议员俸给考 作者:李大钊 1913年 |
1913年11月1日 |
斯篇考自日籍,圆数准于日圆,以与国币相差无几,姑仍之。
去岁国会议员自议俸给,其丰啬颇惹国人之注目。今兹国会虽告中殇,而民国若存,国会终有复活之一日,则俸给亦终成一问题。今维各国于此所采之主义不同,即同为行有给主义者,其多寡亦因国而殊,要皆准其议员之额数及其生活之程度而为之丰啬,非自为之谋,多多益善也。爰述各国议员俸给制度之概略,供参证焉。
一、下院议员之俸给:
甲、有给主义:
(一)岁费主义:
北美合众国 一万五千圆(此外上下两院,与员均给笔墨费年二百五十圆。院务忙迫时,应其要需,尚给书记薪金费三千圆)。
阿尔占丁 一万六百圆。
法兰西 六千圆。
加拿大 五千圆(缺席一日减三十圆)。
南亚联邦 四千圆(缺席一日减三十圆)。
墨西哥 三千七十二圆。
新西兰 三千圆。
匈牙利 二千圆(外有旅费六百六十六圆)。
诺威 千六百六十圆(临时议会日给六圆六十钱,另给医药费)。
倍伦 千八百圆(集临时议会时,日当七圆五十钱)。
土耳其 二千七百二十圆(临时议会,一月四百五十圆)。
荷兰 千六百六十圆余(上院议员旅费以外无岁费)。
比利时 千六百圆(上院议员无岁费)。
德意志 千五百圆(缺席一日减十圆)。
波利比亚 八百圆(开会时月给四百圆)。
希腊 七百二十圆(集临时议会时仅给旅费)。
瑞典 六百六十圆(集临时议会时,日当六圆,但限出席者)。
(二)日当主义:
巴西 五十圆。
俄罗斯 二十六圆(无正当理由而缺席者弗给。上院议员,年额四千四百二十圆。钦选议员,一万五千百二十圆乃至二万七千三百六十圆)。
奥大利 八圆(于开会期中给之)。
瑞士 八圆(按出席日数给之)。
罗马尼亚 八圆(按出席日数给之)。
普鲁士 七圆五十钱(开会期间给之,上院无岁费)。
瓦丁堡 七圆五十钱(按出席日数给之)。
杂克占 六圆(开会中给之,在首府者半额)。
塞尔威 六圆。
丹麦︰五圆五十钱(开会中给之,于超过会期之日,则给三圆四十钱)。
乙、无给主义:
西班牙 议院内所授之书状免费。
意大利
葡萄牙 在殖民地者开会时受二百圆,闭会中百圆。
二、下院议长及书记长之俸给:
英吉利 议长年俸五万圆(此外就职时,尚受一万圆,并受笔墨费),居“威士特民尼士巴雷士”官舍﹔停职时,年给终身年金四万圆以荣之,且任为上院议长。书记长,年俸二万圆,居“威士特民尼士巴雷士”官舍,年功加俸。
法兰西 议长岁费六千圆,外有二万八千八百圆接待费,居官舍。事务局长年俸四千圆至五千二百圆。
北美合众国 议长年受酬金二万四千圆,以代岁费。 书记长一万七百九十二圆。
匈牙利 议长于岁费旅费外,年受酬金千圆。
加拿大 议长年俸八千圆。
奥大利 议长在职中于开会期间受日当十六圆六十钱。
南亚联邦及澳洲联邦 议长受多额俸给,不及详考。
德意志 事务局长五千圆,有官舍。
普鲁士 事务局长三千九百圆,有六百圆之加俸。
三、旅费:
甲、支给旅费者:
美、日、俄、瑞典、荷兰、奥大利、瑞士、丹麦、诺威、希腊、塞尔威、普鲁士、杂克占、瓦丁堡、土耳其等。
乙、不给旅费者:
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倍伦、匈牙利等。
1913年11月1日
《言治》月刊第1年第6期 署名:李大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