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02谦 中华文库
周易 第十五卦
谦
艮下坤上。谦:亨。君子有终。
[疏]正义曰:“谦”者,屈躬下物,先人后己,以此待物,则所在皆通,故曰“亨”也。小人行谦则不能长久,唯“君子有终”也。然案谦卦之象,“谦”为诸行之善,是善之最极,而不言元与利贞及吉者,元是物首也,利、贞是干正也。于人既为谦退,何可为之首也?以谦下人,何以干正于物?故不云元与利、贞也。谦必获吉,其吉可知,故不言之。况《易经》之体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即此《谦卦》之繇及《干》之九五“利见大人”,是吉理分明,故不云“吉”也。诸卦言“吉”者,其义有嫌者,爻兼善恶也。若行事有善,则吉乃随之。若行事有恶,则不得其吉。诸称“吉”者,嫌其不言,故称“吉”也。若坤之六五,及泰之六五,并以阴居尊位,若不行此事,则无吉,若行此事,则得其吉,故并称“元吉”。其馀皆言吉,事亦仿此。亦有大人为吉,于小人为凶,若《否》之九五云:休否,大人吉”是也。或有于小人为吉,大人为凶,若屯之九五“小贞吉,大贞凶”,及《否》之六三“包承,小人吉”之类是也。亦有其吉灼然而称“吉”者,若《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之类是也。但《易》之为体,不可以一为例。今各随文解之,义具诸卦之下。今《谦卦》之繇,其吉可知也。既不云“吉”,何故初六、六二及九三并云“吉”者?《谦卦》是总诸六爻,其善既大,故不须云“吉”也。六爻各明其义,其义有优劣,其德既不嫌其不吉,故须“吉”以明之也。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疏]“彖曰”至“君子之终也”。○正义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者,释“亨”义也。欲明天地上下交通,坤体在上,故言“地道卑而上行”也。其地道既上行,天地相对,则“天道下济”也。且艮为阳卦,又为山。天之高明,今在下体,亦是天道下济之义也。“下济”者,谓降下济生万物也。而“光明”者,谓三光垂耀而显明也。“地道卑而上行”者,地体卑柔而气上行,交通于天以生万物也。“天道亏盈而益谦”者,从此巳下,广说谦德之美,以结君子能终之义也。“亏”谓减损,减损盈满而增益谦退。若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是亏减其盈。盈者亏减,则谦者受益也。“地道变盈而流谦”者,丘陵川谷之属,高者渐下,下者益高,是改变“盈”者,流布“谦”者也。“鬼神害盈而福谦”者,骄盈者被害,谦退者受福,是“害盈而福谦”也。“人道恶盈而好谦”者,盈溢骄慢,皆以恶之;谦退恭巽,悉皆好之。“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者,尊者有谦而更光明盛大,卑谦而不可逾越,是君子之所终也。言君子能终其谦之善事,又获谦之终福,故云“君子之终”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多者用谦以为裒,少者用谦以为益,随物而与,施不失平也。〉
[疏]“《象》曰”至“称物平施”。正义曰:“裒多”者,君子若能用此谦道,则裒益其多,言多者得谦,物更裒聚,弥益多也。故云“裒多”,即谦尊而光也,是尊者得谦而光大也。“益寡”者,谓寡者得谦而更进益,即卑而不可逾也。是卑者得谦而更增益,不可逾越也。“称物平施”者,称此物之多少,均平而施,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也,物之先寡者,而亦得其施也。故云:“称物平施也。此谦卦之象以山为主是于山为谦于地为不谦,应言“山在地中”。今乃云“地中有山”者,意取多之与少皆得其益,似“地中有山”,以包取其物以与于人,故变其文也。○注“多者用谦”至“不失平也”。正义曰:“多者用谦以为裒”者,《尔雅·释诂》云:“裒,聚也”。于先多者,其物虽多,未得积聚,以谦故益其物更多而积聚,故云“多者用谦以为裒”也。“少者用谦以为益”者,其物先少,今既用谦而更增益,故云“用谦以为益”也。“随物而与”者,多少俱与,随多随少,而皆与也。“施不失平”者,多者亦得施恩,少者亦得施恩,是“施不失平”也。言君子于下若有谦者,官之先高,则增之荣秩,位之先卑,亦加以爵禄,随其官之高下,考其谦之多少,皆因其多少而施与之也。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处谦之下,谦之谦者也。能体“谦谦”,其唯君子。用涉大难,物无害也。 〉
[疏]正义曰:“谦谦君子”者,能体谦谦,唯君子者能之。以此涉难,其吉宜也。“用涉大川”,假像言也。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牧,养也。
[疏]正义曰:“卑以自牧”者,牧,养也,解“谦谦君子”之义,恒以谦卑自养其德也。
六二:鸣谦,贞吉。〈鸣者,声名闻之谓也。得位居中,谦而正焉。〉
[疏]正义曰:“鸣谦”者,谓声名也。处正得中,行谦广远,故曰“鸣谦”,正而得吉也。
《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疏]正义曰:“中心得”者,鸣声中吉,以中和为心,而得其所,鸣谦得中吉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处下体之极,履得其位,上下无阳以分其民,众阴所宗,尊莫先焉。居谦之世,何可安尊?上承下接,劳谦匪解,是以吉也。〉
[疏]正义曰:“劳谦君子”者,处下体之极,履得其位,上下无阳以分其民,上承下接,劳倦于谦也。唯君子能终而得吉也。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疏]正义曰:“万民服”者,释所以劳谦之义。以上下群阴,象万民皆来归服,事须引接,故疲劳也。
六四:无不利,㧑谦。〈处三之上,而用谦焉,则是自上下下之义也。承五而用谦顺,则是上行之道也。尽乎奉上下下之道,故“无不利”。指㧑皆谦,不违则也。 〉
[疏]正义曰:“无不利”者,处三之上而用谦焉,则是自上下下之义。承五而用谦顺,则是上行之道。尽乎奉上下下之道,故无所不利也。
《象》曰:“无不利,㧑谦”,不违则也。
[疏]正义曰:“指㧑皆谦不违则”者,释“无不利㧑谦”之义。所以“指㧑皆谦”者,以不违法则,动合于理,故无所不利也。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居于尊位,用谦与顺,故能不富而用其邻也。以谦顺而侵伐,所伐皆骄逆也。〉
[疏]正义曰:“不富以其邻”者,以,用也。凡人必将财物周赡邻里,乃能用之。六五居于尊位,用谦与顺,邻自归之,故不待丰富能用其邻也。“利用侵伐无不利”者,居谦履顺,必不滥罚无罪。若有骄逆不服,则须伐之,以谦得众,故“利用侵伐,无不利”者也。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最处于外,不与内政,故有名而巳,志功未得也。处外而履谦顺,可以邑一国而巳。〉
[疏]正义曰:“鸣谦”者,上六最处于外,不与内政,不能于实事而谦,但有虚名声闻之谦,故云“鸣谦”。志欲立功,未能遂事,其志未得。既在外而行谦顺,唯利用行师征伐外旁国邑而巳,不能立功在内也。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夫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动之所起,兴于利者也。故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末有居众人之所恶而为动者所害,处不竞之地而为争者所夺,是以六爻虽有失位,无应乘刚,而皆无凶咎悔吝者,以谦为主也。“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信矣哉! 〉
[疏]“《象》曰鸣谦”至“征邑国也”。○正义曰:“志未得”者,释“鸣谦”之义也。所以但有声鸣之谦,不能实争立功者,以其居在于外,其内立功之志,犹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者,释“行师征邑国”之意。《经》言“利用”,《象》改“利”为“可”者,言内志虽未得,犹可在外兴行军师征邑国也。○注“动之所起兴于利者也”。○正义曰:“动之所起兴于利”者,凡人若不见利,则心无所动。今动之所以起者,见利乃动,故云“兴于利”也。“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者,欲明为利乃有动,动而致讼,讼则起兵。故《序卦》“需”为饮食,饮食必有讼,故需卦之后次讼卦也。争讼必兴兵,故讼卦之后次师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