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需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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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第五卦
- 需
- 易经:
-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 彖曰:
- 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 象曰:
- 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 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 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
- 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 需于血,顺以听也。
- 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 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