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三 周書
卷三十二[1] 列傳第二十四
令狐德棻
列傳第二十五
申徽 陸通 弟逞 柳敏 盧柔 唐瑾

    申徽

    申徽字世儀,魏郡人也。六世祖鐘,為後趙司徒。冉閔末,中原喪亂,鐘子邃避地江左。曾祖爽仕宋,位雍州刺史。祖隆道,宋北兗州刺史。父明仁,郡功曹,早卒。

    徽少與母居,盡心孝養。及長,好經史。性審慎,不妄交遊。遭母憂,喪畢,乃歸於魏。元顥入洛,以元邃為東徐州刺史,邃引徽為主簿。顥敗,邃被檻車送洛陽,故吏賓客並委去,唯徽送之。及邃得免,乃廣集賓友,歎徽有古人風。尋除太尉府行參軍。

    孝武初,徽以洛陽兵難未已,遂間行入關見文帝。文帝與語,奇之,薦之於賀拔岳。岳亦雅相敬待,引為賓客。文帝臨夏州,以徽為記室參軍,兼府主簿。文帝察徽沉密有度量,每事信委之。乃為大行臺郎中。時軍國草創,幕府務殷,四方書檄,皆徽之辭也。以迎孝武功,封博平縣子,本州大中正。大統初,進爵為侯。四年,拜中書舍人,修起居注。河橋之役,大軍不利,近侍之官,分散者眾,徽獨不離左右。魏帝稱歎之。十年,遷給事黃門侍郎。

    先是,東陽王元榮為瓜州刺史,其女壻劉彥隨焉。[2]及榮死,瓜州首望表榮子康為刺史,彥遂殺康而取其位。屬四方多難,朝廷不遑問罪,因授彥刺史。頻徵不奉詔,又南通吐谷渾,將圖叛逆。文帝難於動眾,欲以權略致之。乃以徽為河西大使,密令圖彥。徽輕以五十騎行,既至,止於賓館。彥見徽單使,不以為疑。徽乃遣一人微勸彥歸朝,以揣其意。彥不從。徽又使贊成其住計,彥便從之,遂來至館。徽先與瓜州豪右密謀執彥,遂叱而縛之。彥辭無罪。徽數之曰:「君無尺寸之功,濫居方嶽之重。恃遠背誕,不恭貢職,戮辱使人,輕忽詔命。計君之咎,實不容誅。但授詔之日,本令相送歸闕,所恨不得申明罰以謝邊遠耳。」於是宣詔慰勞吏人及彥所部,復云大軍續至,城內無敢動者。使還,遷都官尚書。

    十二年,瓜州刺史成慶為城人張保所殺,都督令狐延等起義逐保,啟請刺史。以徽信洽西土,拜假節、瓜州刺史。徽在州五稔,儉約率下,邊人樂而安之。十六年,徵兼尚書右僕射,加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廢帝二年,進爵為公,[3]正右僕射,賜姓宇文氏。

    徽性勤敏,[4]凡所居官,案牘無大小,皆親自省覽。以是事無稽滯,吏不得為姦。後雖歷公卿,此志不懈。出為襄州刺史。時南方初附,舊俗,官人皆通餉遺。徽性廉慎,乃畫楊震像於寢室以自戒。及代還,人吏送者數十里不絕。徽自以無德於人,慨然懷愧,因賦詩題於清水亭。長幼聞之,競來就讀。遞相謂曰:「此是申使君手迹。」並寫誦之。

    明帝以御正任總絲綸,更崇其秩為上大夫,員四人,號大御正,又以徽為之。歷小司空、少保,出為荊州刺史,入為小司徒、小宗伯。天和六年,上疏乞骸骨,詔許之。薨,贈泗州刺史,[5]諡曰章。

    子康嗣。位瀘州刺史,司織下大夫、上開府。康弟敦,汝南郡守。敦弟靜,齊安郡守。[6]靜弟處,上開府、同昌縣侯。卒。

    陸通

    陸通字仲明,吳郡人也。曾祖載,從宋武帝平關中,軍還,留載隨其子義真鎮長安,遂沒赫連氏。魏太武平赫連氏,載仕魏任中山郡守。父政,性至孝。其母吳人,好食魚,北土魚少,政求之常苦難。後宅側忽有泉出而有魚,遂得以供膳。時人以為孝感所致,因謂其泉為孝魚泉。初從爾朱天光討伐,及天光敗,歸文帝。文帝為行臺,以政為行臺左丞、原州長史,賜爵中都縣伯。大統中,卒。

    通少敦敏好學,有志節。幼從在河西,[7]遂逢寇難,與政相失。通乃自拔東歸,從爾朱榮。榮死,又從爾朱兆。及爾朱氏滅,乃入關。文帝時在夏州,引為帳內督。頃之,賀拔岳為侯莫陳悅所害,時有傳(兵)〔岳〕軍府已亡散者,[8]文帝憂之,通以為不然。居數日,問至,果如所策。自是愈見親禮,遂晝夜陪侍,家人罕見其面。通雖處機密,愈自恭謹,文帝以此重之。後以迎孝武功,封都昌縣伯。大統元年,進爵為侯。從禽竇泰,復弘農。沙苑之役,力戰有功。

    又從解洛陽圍。軍還,屬趙青雀反於長安,文帝將討之,以人馬疲弊,不可速行。又謂青雀等一時陸梁,不足為慮。乃云:「我到長安,但輕騎臨之,必當面縛。」通進曰:「青雀等既以大軍不利,謂朝廷傾危,同惡相求,遂成反亂。然其逆謀久定,必無遷善之心。且其詐言大軍敗績,東寇將至,若以輕騎往,百姓謂為信然,更沮兆庶之望。大兵雖疲弊,精銳猶多。以明公之威,率思歸之眾,以順討逆,何慮不平。」文帝深納之,因從平青雀。錄前後功,進爵為公,徐州刺史。以寇難未平,留不之部。與于謹討劉平伏,加大都督。從文帝援玉壁,進儀同三司。

    九年,高仲密以地來附,通從若干惠戰於邙山,眾軍皆退,唯惠與通率所部力戰。至夜中乃陰引還,敵亦不敢逼。進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太僕卿,賜姓步六孤氏,進爵綏德郡公。周孝閔踐阼,拜小司空。保定五年,累遷大司寇。

    通性柔謹,雖久處列位,常清慎自守。所得祿賜,盡與親故共之,家無餘財。常曰:「凡人患貧而不貴,不患貴而貧也。」建德元年,轉大司馬。其年薨。通弟逞。

    弟逞

    逞字季明。初名彥,字世雄。魏文帝常從容謂之曰:「爾既溫裕,何因乃字世雄?且為世之雄,非所宜也。於爾兄弟,又復不類。」遂改焉。逞少謹密,早有名譽。兄通先以軍功別受茅土,乃讓父爵中都縣伯,令逞襲之。起家羽林監、文帝內親信。時輩皆以驍勇自達,唯逞獨兼文雅。文帝由此加禮遇焉。大統十四年,參大丞相府軍事,尋兼記室。保定初,累遷吏部中大夫,歷(藩)〔蕃〕部、御伯中大夫,[9]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徙授司宗中大夫,轉軍司馬。逞幹識詳明,歷任三府,所在著績。朝廷嘉之,進爵為公。

    天和三年,齊遣侍中斛斯文略、中書侍郎劉逖來聘。初修隣好,盛選行人。詔逞為使主,尹公正為副以報之。逞美容止,善辭令,敏而有禮,齊人稱焉。還屆近畿,詔令路車(飾)〔儀〕服,[10]郊迎而入。時人榮之。四年,除京兆尹。都界有豕生數子,經旬而死。其家又有豶,遂乳養之,諸豚賴之以活。時論以逞仁政所致。俄遷司會中大夫,出為河州刺史。

    晉公護雅重其才,表為中外府司馬,賴委任之。尋復為司會,兼納言,遷小司馬。及護誅,坐免官。頃之,起為納言。又以疾不堪劇任,乃除宜州刺史。故事,刺史奉辭,例備鹵簿。逞以時屬農要,奏請停之。武帝深嘉焉,詔遂其所請,以彰雅操。逞在州有惠政,吏人稱之。東宮初建,授太子太保。卒,贈大將軍。子操嗣。

    柳敏

    柳敏字白澤,河東解縣人,晉太常純之七世孫也。父懿,魏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汾州刺史。

    敏九歲而孤,事母以孝聞。性好學,涉獵經史,陰陽卜筮之術,靡不習焉。年未弱冠,起家員外散騎侍郎。累遷河東郡丞。朝議以敏之本邑,故有此授。敏雖統御鄉里,而處物平允,甚得時譽。

    及文帝剋復河東,見而器異之,乃謂之曰:「今日不喜得河東,喜得卿也。」即拜丞相府參軍事。俄轉戶曹參軍,(掌)〔兼〕記室。[11]每有四方賓客,恆令接之,爰及吉凶禮儀,亦令監綜。又與蘇綽等修撰新制,為朝廷政典。遷禮部郎中,封武城縣子,加帥都督,領本鄉兵。俄進大都督。遭母憂,居喪旬日之間,鬢髮半白。尋起為吏部郎中。毀瘠過禮,杖而後起。文帝見而歎異之,特加廩賜。及尉遲迥伐蜀,以敏為行軍司馬。軍中籌略,並以委之。益州平,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遷尚書,賜姓宇文氏。六官建,拜禮部中大夫。

    孝閔帝踐阼,進爵為公,又除河東郡守,尋復徵拜禮部。出為郢州刺史,甚得物情。及將還朝,夷夏士人感其惠政,並齎酒餚及土產候之於路。敏乃從他道而還。復拜禮部。後改禮部為司宗,仍以敏為之。

    敏操履方正,性又恭勤,每日將朝,必夙興待旦。又久處臺閣,明練故事,近(議)〔儀〕或乖先典者,[12]皆按據舊章,刊正取中。遷小宗伯,監修國史。轉小司馬,又監修律令。進位大將軍,出為鄜州刺史,以疾不之部。武帝平齊,進爵武德郡公。敏自建德以後,寢疾積年,武帝及宣帝並親幸其第問疾焉。

    開皇元年,進位上大將軍、太子太保。其年卒。贈五州諸軍事、晉州刺史。臨終誡其子等,喪事所須,務從簡約。其子等並涕泣奉行。少子昂。

    昂字千里,幼聰穎有器識,幹局過人。武帝時,為內史中大夫、開府儀同三司,賜爵文城郡公。當途用事,百寮皆出其下。昂竭誠獻替,知無不為,謙虛自處,未嘗驕物。時論以此重之。武帝崩,受遺輔政。稍被宣帝疏,然不離本職。隋文帝為丞相,深自結納。文帝以為大宗伯。拜日,遂得偏風,不能視事。文帝受禪,疾愈,加上開府,拜潞州刺史。昂見天下無事,上表請勸學行禮。上覽而善之,優詔答昂。自是天下州縣皆置博士習禮焉。昂在州甚有惠政。卒官。子調嗣。

    盧柔

    盧柔字子剛。少孤,為叔母所養,撫視甚於其子。柔盡心溫凊,亦同己親。宗族歎重之。性聰敏,好學,未弱冠,解屬文,但口吃不能持論。頗使酒誕節,為世所譏。司徒、臨淮王彧見而器之,以女妻焉。

    及魏孝武與齊神武有隙,詔賀拔勝出牧荊州,柔謂因此可著功績,遂從勝之荊州。以柔為大行臺郎中,掌書記。軍中機務,柔多預之。及勝為太保,以柔為掾,加冠軍將軍。孝武後召勝引兵赴洛,勝以問柔。曰:「高歡託晉陽之甲,意實難知。公宜席卷赴都,與決勝負,存沒以之,此忠之上策也。若北阻魯陽,南并舊楚,東連兗、豫,西接關中,帶甲十萬,觀釁而動,亦中策也。舉三荊之地,通款梁國,可以身免,功名去矣。策之下者。」勝輕柔年少,笑而不應。

    及孝武西遷,東魏遣侯景襲穰,勝敗,遂南奔梁。柔亦從之。勝頻表梁求歸,武帝覽表,嘉其辭彩。既知柔所製,因遣舍人勞問,并遺縑錦。後與勝俱還,行至襄陽,齊神武懼勝西入,遣侯景以輕騎邀之。勝及柔懼,乃棄船山行,贏糧冒險,經數百里。時屬秋霖,徒侶凍餒,死者太半。至豐陽界,柔迷失道,獨宿僵木之下,寒雨衣濕,殆至於死。

    大統二年,至長安。封容城縣男,邑二百戶。太祖重其才,引為行臺郎中,加平東將軍,除從事中郎,與蘇綽對掌機密。時沙苑之後,大軍屢捷,汝、潁之間,多舉義來附。書翰往反,日百餘牒。柔隨機報答,皆合事宜。進爵為子,增邑三百戶,除中書舍人。遷司農少卿,轉郎,兼著作,撰起居注。後拜黃門侍郎。文帝知其貧,解衣賜之。魏廢帝元年,加軍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中書監。

    孝閔帝踐阼,拜小內史,遷內史大夫,進位開府。卒於位。所作詩頌碑銘檄表啟行於世者數十篇。子愷嗣。

    愷字長仁。涉獵經史,有當世幹能。起家齊王記室。歷吏部、內史上士,禮部下大夫。尋為聘陳副使。大象初,拜東京吏部下大夫。

    唐瑾

    唐瑾字附璘。父永。性溫恭,[13]有器量,博涉經史,雅好屬文。身長八尺二寸,容貌甚偉。年十七,周文聞其名,乃貽永書曰:「聞公有二子:曰陵,從橫多武略;瑾,雍容富文雅。可並遣入朝,孤欲委以文武之任。」因召拜尚書員外郎、相府記室參軍事。軍書羽檄,瑾多掌之。從破沙苑,戰河橋,並有功,封姑臧縣子。累遷尚書右丞、吏部郎中。于時魏室播遷,庶務草剏,朝章國典,瑾並參之。遷戶部尚書,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賜姓宇文氏。

    時燕公于謹勳高望重,朝野所屬。白文帝,言瑾學行兼修,願與之同姓,結為兄弟,庶子孫承其餘論,有益義方。文帝歎異者久之,更賜瑾姓(萬)〔万〕紐于氏。[14]瑾乃深相結納,敦長幼之序;謹亦庭羅子孫,行弟姪之敬。其為朝望所宗如此。進爵臨淄縣伯,轉吏部尚書。銓綜衡流,雅有人倫之鑒。以父憂去職,尋起令視事。時六尚書皆一時之秀,周文自謂得人,號為六俊。然瑾尤見器重。

    于謹南伐江陵,以瑾為元帥府長史。軍中謀略,多出瑾焉。江陵既平,衣冠仕伍,並沒為僕隸。瑾察其才行,有片善者,輒議免之,賴瑾獲濟者甚眾。時論多焉。及軍還,諸將多因虜掠,大獲財物。瑾一無所取,唯得書兩車,載之以歸。或白文帝曰:「唐瑾大有輜重,悉是梁朝珍玩。」文帝初不信之,然欲明其虛實,密遣使檢閱之,唯見墳籍而已。乃歎曰:「孤知此人來二十許年,明其不以利干義。向若不令檢視,恐常人有投杼之疑,所以益明之耳。凡受人委任,當如此也。」論平江陵功,進爵為公。

    六官建,授禮部中大夫,出為蔡州刺史。歷(柘)〔拓〕州、硤州,[15]所在皆有德化,人吏稱之。轉荊州總管府長史。入為吏部中大夫,歷御正、納言中大夫。曾未十旬,遂遷四職,搢紳以為榮。久之,除司宗中大夫,兼內史。尋卒于位。贈小宗伯,諡曰方。

    瑾性方重,有風格。退朝休(暇)〔假〕,[16]恆著衣冠以對妻子。遇迅雷風烈,[17]雖閑夜宴寢,必起,冠帶端笏危坐。又好施與,家無餘財,所得祿賜,常散之宗族。其尤貧者,又割膏腴田宇以賑之。所留遺子孫者,並墝埆之地。朝野以此稱之。撰新儀十篇。所著賦頌碑誄二十餘萬言。孫大智嗣。

    瑾次子令則,性好篇章,兼解音律,文多輕豔,為時人所傳。天和中,以齊馭下大夫使於陳。大象中,官至樂部下大夫。仕隋,位太子左庶子。皇太子勇廢,被誅。

    校勘記

    1. 卷三十二 按此卷殘缺,其中有全以北史補者,申徽、陸通、柳敏、唐瑾四傳皆是,而盧柔傳記歷官比北史詳,其中宇文泰或稱「太祖」,或稱「文帝」,疑是雜取北史和他書而成。錢氏考異卷三二目錄序條以為此卷全取北史,微誤。
    2. 其女壻劉彥隨焉 張森楷云:「令狐整傳卷三六『劉』作『鄧』。」按通鑑卷一五九四九三六頁也作「鄧」,冊府卷六五七七八七一頁作「劉」。未知孰是。
    3. 進爵為公 按上文稱申徽初封博平縣子,則進爵為侯為公,封邑必仍是博平。元和姓纂輯本卷三申氏條稱:「裔孫徽,後周北海公」,與此不同。
    4. 徽性勤敏 宋本和北史卷六九申徽傳「敏」作「至」。按此傳本以北史補,疑作「至」是。
    5. 贈泗州刺史 按申徽死於天和六年或其後不久,此時周無泗州,若「泗」字不誤,則當是大象二年後追贈。參卷三0校記第二一條。
    6. 敦弟靜齊安郡守 北史本傳無「安」字。元和姓纂輯本卷三申氏條云徽「生靖,彬國公」,「靜」作「靖」。封公或是其後人偽造。
    7. 幼從在河西 北史卷六九陸通傳「從」下有「政」字。按政是其父名,疑此脫去。
    8. 時有傳(兵)〔岳〕軍府已亡散者 局本和北史、冊府卷四0五四八一三頁「兵」作「岳」。局本當依北史改。按「岳」指賀拔岳,是,今據改。
    9. 保定初累遷吏部中大夫歷(藩)〔蕃〕部御伯中大夫 文苑英華卷九00庾信步陸逞碑云:「尋遷駕部中大夫、領兵部中大夫、領蕃部」,歷官無吏部,又「藩」作「蕃」。北史卷六九陸通附弟逞傳也作「蕃」。張森楷云:「加旁非。」按通典卷三九周官品正五命有「蕃部」,張說是,今據改。
    10. 詔令路車(飾)〔儀〕服 宋本、南本及北史本傳、冊府卷六五四七八三二頁「飾」作「儀」,汲本、局本作「飾」,注「一作儀」。周書此傳以北史補,當同北史,今據改。
    11. 俄轉戶曹參軍(掌)〔兼〕記室 宋本、南本和北史卷六七柳敏傳、冊府卷七五八六七頁「掌」作「兼」。按此傳以北史補,當同北史,今據改。
    12. (議)〔儀〕或乖先典者 宋本、南本和北史本傳、冊府卷四六二五五0九頁「議」都作「儀」。按此傳以北史補,當同北史,今據改。
    13. 唐瑾字附璘父永性溫恭 張森楷云:「瑾當著里居而不著者,非史缺文,蓋後人取北史以補周書,而北史故立有唐永傳卷六七。今不依永傳補邑里,『性』上又不著『瑾』字,非也。」
    14. 更賜瑾姓(萬)〔万〕紐于氏 北史卷六七唐永附子瑾傳「萬」作「万」,是,今據改。
    15. (柘)〔拓〕州硤州 宋本「柘」作「祏」,北史本傳作「拓」。按隋書卷三一地理志夷陵郡條云:「梁置宜州,西魏改曰拓州,後周改曰硤州。」「柘」是「拓」之訛,今據改。又隋志以為硤州即拓州所改,則唐瑾雖似歷官二州,實止一地。然下云「所在皆有德化」,又似實是二州,不詳。
    16. 退朝休(暇)〔假〕 宋本、南本和北史「暇」作「假」。按此傳以北史補,當同北史,今據改。
    17. 遇迅雷風烈 「風烈」原倒作「烈風」。北史作「風烈」。按此用論語「迅雷風烈必變」成語,此傳出於北史,必是誤倒,今逕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