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郑交质 中华文库 ← 郑伯克段于鄢 周郑交质隐公三年作者:左丘明 石碏谏宠州吁 → 本作品收录于《左传》和《古文观止》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闲之?苟有明信:涧、谿、沼、沚之毛,𬞟、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𬞟,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