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故河南府王屋县尉毕君墓志铭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昌黎先生集

    毕氏出东平,[1]历汉魏晋宋齐梁陈,士大夫不绝。[2]入国朝有为司卫少卿、贝邢庐许州刺史者曰憬。[3]憬之子构,[4]累官至吏部尚书,卒赠黄门监,是为景公。[5]景公生抗,为广平太守,抗安禄山,城陷,覆其宗,赠户部尚书。[6]尚书生垌。家破时,垌生始四岁,[7]与其弟增以俱小,漏名籍,得不诛,为赏口贼中。宝应二年,河北平,宗人宏以家财赎出之,求增不得。增长为河北从事,兼官至御史中丞。垌既至长安,宏养于家,教读书,明经第。[8]宏死,垌益壮,始自别为毕氏。历尉临涣、安邑、王屋。年六十一,以元和六年二月二日,卒于官。

    初罢临涣,徐州节度张建封,慕广平之节死,[9]闻君笃行能官,请相见,署诸从事,[10]摄符离令四年。及尉王屋,徐之从事有为河南尹者,闻君当来,喜谓人曰:“河南库岁入钱以千计者五六十万,[11]须谨廉吏,今毕侯来,吾济矣!”继数尹,诸署于府者,无不变,[12]而毕侯固如初。竟以其职死。君睦亲,善事过客,未尝问有无。既卒,家无一钱,凡棺与墓事,[13]皆同官与相识者事之。

    娶清河张氏女,[14]生男四人:曰镐、钚、𨱇、锐;女子三人,其长学浮屠法,为比丘尼;其季二人未嫁。以其月二十五日,从葬偃师之士娄。铭曰:

    上古爱民,为官求人。茍可以任,位加其身。其后喜权,人自求官。退而缓者,身后人先。故广平死节,而子不荷其泽。王屋谨廉,而神不福其谦。呜呼!天与人,茍无伤其穴与坟!

    注释

    1. 毕氏,本毕公高之后,其后世为东平须昌人。
    2. 晋有毕湛,中书郎。湛子卓,字茂世,太兴末为吏部郎。《北史》毕敬众子元宾,父子相继为衮州刺史。元宾六子,祖圬、祖髦、祖归、祖旋、祖荥、祖晖。祖归子义畅。祖荥子义允。义允子僧要。祖晖子义勰、义云。
    3. 入或作人,属上句。憬,河南偃师人,武后时,为司卫少卿。
    4. 一作称,非是,构字隆择。
    5. 《新旧史》有《毕构传》。终于户部尚书。《世系表》亦作户部,然《旧史·毕𫍯传》乃称吏部。
    6. 生抗,杭本抗作炕。《世系表》作杭。《传》作炕。而世系官职亦不同。覆其宗,或作“其宗覆焉”。
    7. 四或作七。
    8. “明经第”一句,当有脱字。今按:明上或经下,当有中字或登字之类。
    9. 或作死节。
    10. 请上或有以币字。署上或有遂字。按:诸字疑衍。
    11. 入钱或作出入。
    12. 诸或作请。
    13. 墓或作葬。
    14. 女下或有子字。女子字,疑皆因下文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