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批复
国函〔1992〕142号
1992年10月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2年第26期:[1]

    国家商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由你局发布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一九九二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