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的批复 中华文库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的批复 国函〔1997〕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7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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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的请示》(沪府〔1996〕39号)收悉。同意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以原金山县的行政区域为金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金山卫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的批复 国函〔1997〕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7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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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的请示》(沪府〔1996〕39号)收悉。同意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以原金山县的行政区域为金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金山卫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