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批复
国函〔2000〕6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0年6月13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年/第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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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请示》(津政报〔2000〕13号)收悉。同意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以原武清县的行政区域为武清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杨村镇。

      武清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