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华文库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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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1〕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马鞍山市向山区。
二、将原向山区的慈湖乡划归马鞍山市金家庄区管辖,霍里镇、濮塘镇划归马鞍山市花山区管辖,雨山乡、佳山乡和向山镇划归马鞍山市雨山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