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_(2005年) 中华文库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5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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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八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5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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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