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批复
国函〔1997〕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7年7月31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年/第28号
收录于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平顶山市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的请示》(豫政文〔1997〕140号)收悉。同意将平顶山市的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