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荆州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华文库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荆州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96〕1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6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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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荆沙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域的请示》(鄂政文〔1996〕6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意将荆州市管辖的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和将荆州市代管的钟祥市改由荆门市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荆州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96〕1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6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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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荆沙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域的请示》(鄂政文〔1996〕6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意将荆州市管辖的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和将荆州市代管的钟祥市改由荆门市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