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武威地区设立地级武威市的批复 中华文库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武威地区设立地级武威市的批复 国函〔2001〕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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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武威地区设立地级武威市的请示》(甘政发〔2000〕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武威地区和县级武威市,设立地级武威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凉州区。
二、武威市设立凉州区,以原县级武威市的行政区域为凉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东大街。
三、武威市辖原武威地区的民勤县、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凉州区。
武威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