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福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华文库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福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95〕102号 1995年10月27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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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福州市行政区划及福州市郊区更名为晋安区的请示》(闽政〔1995〕综85号)及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州市郊区更名为晋安区。
二、同意对福州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作相应调整。
鼓楼区:辖水部、安泰、东街、鼓东、鼓西、华大、南街7个街道,五四街道的思儿亭、汤边2个居委会,东门街道的东大、温泉、金汤、琼河、东水、琼新、河西、河东、东湖、澳桥、汤门11个居委会,从原郊区划入的洪山镇和新店镇的义井、湖前、2个村委会,从台江区划入的茶亭街道的斗中、西营里、福中、九福庵4个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台江区:辖瀛洲、新港、后洲、茶亭、洋中、双杭、苍霞、帮洲、义洲、上海新村10个街道,从原郊区划入的台江镇及所辖的南公、曙光、红旗、双丰、红星5个村委会和洪山镇的祥坂、长汀、高桥3个村委会。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仓山区:辖仓前、对湖、临江、上渡、下渡、三叉街6个街道,从原郊区划入的建新、仓山、盖山、螺洲、城门5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马尾区:辖马尾街道和马尾镇,从原郊区划入的亭江、琅岐2个镇和鼓山镇的魁岐、建坂、龙门、双协、快洲5个村委会。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晋安区:辖鼓山、新店、宦溪3个镇和日溪、岭头、红寮、鼓岭4个乡,洪山镇的东门、紫阳2个村委会,台江镇的登云、鹤林、竹屿、岳峰、象园5个村(居)委会,从鼓楼区划入的王庄新村、东门、五四3个街道和水部街道的紫阳、紫新、砌池、丝绸厂、福马5个居委会,从台江区划入的新港街道的连潘、连辉、象园3个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鼓山镇。
三、同意福州市各市辖区的区域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