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胡玉敏等39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5〕29号
2005年4月2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

     胡玉敏等39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5〕29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1名同志海关副总监关衔:

       胡玉敏(女) 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 

  二、以下6名同志关衔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刘石桥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巡视员
       郑叔平   海关总署监管司巡视员
       张常麟   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巡视员
       刘晓平    拱北海关副关长(正局级)
       杨树林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正局级)
       于 申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三、授予以下4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李若琦   南宁海关调查局局长(副局级)

       高福源   南宁海关助理巡视员
       邹化才   重庆海关副关长
       王文喜   拉萨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28名同志关衔由三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

       姜 皓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副司长
       康 慧(女)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助理巡视员
       周 斌    海关总署调查局副局长
       王 炜    海关总署调查局副局长
       奎自强    海关总署督察内审司督察特派员(副局级)
       薛 屹    监察部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副局长
       高 云    全国海关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黄振邦    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助理巡视员
       解进勇    北京海关副关长
       刘来久    天津海关副关长
       王 杰    上海海关副关长
       卞祖耀    浦东海关关长(副局级)
       徐久安    上海海关助理巡视员
       薛金楼    南京海关副关长
       王 宁    厦门海关调查局局长(副局级)
       孔令鸿    青岛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常开建    郑州海关副关长
       沈晓红(女) 长沙海关副关长
       陈小颖    广州海关副关长
       李振山    广州海关助理巡视员
       邝鹏俊    深圳海关助理巡视员
       欧阳建中   汕头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钟万明    黄埔海关副关长
       张 林(女) 成都海关调查局局长(副局级)
       窦志民    成都海关副关长
       须卫平(女) 贵阳海关副关长
       赖百源    贵阳海关助理巡视员
       陈传凯    拉萨海关助理巡视员

                                         国务院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