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确定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中华文库
国务院关于确定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国函〔2010〕123号 2010年11月16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确定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
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国函〔2010〕123 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国务院确定,三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请在办理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时遵照执行。
国 务 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