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 公安部令第2号
2015年6月16日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5月20日国家民委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王正伟
    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