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8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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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爻:占父母即以卦中之父母爻为神。祖父母伯、叔、姑、姨、父母,凡在我父母之上,或与我父母同辈之亲及师长、妻父母、乳释之父母,三父、人母或仆占主人皆以父母爻为用神。占天地、城池、墙垣,宅舍、屋宇,舟车、衣服、雨具、绸缎,布匹、章奏、文书及书馆文契也以父母爻为用神,物类亦多在变通,一切庇护我身者是也。
- 官鬼爻:占功名、官府、雷霆鬼神、妻占夫皆以官鬼爻为用神。占乱臣贼盗邪崇也以官鬼爻为用神,物类亦多,一切拘束我身者是也。
- 兄弟爻:占兄弟、姐妹、族中兄弟、姑姨、妹夫及结拜兄弟都以兄弟爻为用神。兄弟乃同类之人,彼得志则欺凌,见财则夺,所以占财物以此为劫神,占谋事以此为阻神、占妻妾、婢仆以此为刑伤克害之神。占姊丈妹夫以世爻为用神,予屡得验。
- 妻财爻:占妻妾、婢、仆、役,我驱使之人皆以要财爻为用神。占货财、珠宝、仓库一切使用之财物亦以妻财爻为用神。
- 子孙爻:占子孙、占女、女婿、侄、甥、门生凡在我子孙辈中皆以子孙爻为用神。占忠臣、良将、医药、僧、道、兵卒皆以子孙爻为用神。占六畜、禽兽亦以子孙爻为用神。子孙福德之神。为制鬼之神、为解忧之神、为剥官之神,诸事见之为喜,独占功名者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