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寔录正编第一纪
凡例
总目 

大南寔录正编第一纪凡例

一,本纪中书元年三,有正例、有特例,壬戌夏五月,帝初建元,书嘉隆元年,正例也,未建元之前,戊戌春,初摄国政,书元年,庚子春,初即王位,书又元年,一以系大统,一以昭正始,此特例也;

一,壬戌夏四月以前,犹仍旧用黎年号,今于戊戌、庚子起书元年,而黎与清年号分注其下,以征世代;

一,大定之后,制度纪纲次第具举,凡事之创始者,皆书曰初;

一,纶音颁下,曰敕、曰谕,公同遵旨传示者,亦以敕谕书之;

一,纪事以月系序,序系年,凡事不书日,惟大事则谨而日;

一,凡一事始末相距颇远,而其事当串书者,或于初见一条,备言其终,或于最后一条,追叙其始,仍用先是字、至是字、初字、寻字,以别之;

一,地名更改隶属,俱于首见处注明,后不复赘;

一,地名遇庙讳诸尊字,或从今名,或缺一笔,至于人名皆改别字;

一,皇亲远近支系,原著国姓,今从尊谱以尊室书之;

一,官名军号,后来多有改定,未改之前,仍书旧名,存其寔也;如管长舵、该簿、艚内侯、小差之类。

一,西山乱贼伪称名号二十馀年,肆意妄为者不一,今据凡事与我相关者存之,馀削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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