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 中华文库
大学改制之议,发端于本年一月二十七日之国立高等学校校务讨论会,其时由北京大学蔡校长提出议案,其文如下。
窃查欧洲各国高等教育之编制,以德意志为最善,其法科医科既设于大学,故高等学校中无之。理工科、商科、农科既有高等专门学校,则不复为大学之一科。而专门学校之毕业生,更为学理之研究者,所得学位与大学毕业生同。普通大学之大学学生会,常合高等学校之生徒而组织之,是德之高等专门学校实即增设之分科大学,特不欲破大学四科之旧例,故别立一名而已。我国高等教育之制,规仿日本,既设法、医、农、工、商各科于大学,而又别设此诸科之高等专门学校,虽程度稍别浅深,而科目无多差别,同时并立,义近骈赘,且两种学校之毕业生服务社会恒有互相龃龉之点。殷鉴不远,即在日本。特我国此制行之未久,其弊尚未著耳。及今改图尚无何等困难,爱参合现行之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制而改编大学制如下。
(一)大学专设文、理二科,其法、医、农、工、商五科别为独立之大学,其名为法科大学、医科大学等。
其理由有二:文、理二科专属学理,其他各科偏重致用,一也;文、理二科有研究所、实验室、图书馆、植物园、动物院等种种之设备合为一区,已非容易,若遍设各科,而又加以医科之病院、工科之工场、农科之试验场等,则范围过大,不能不各择适宜之地点,二也。
(二)大学均分为三级。计预科一年,本科三年,研究科二年,凡六年。
上案经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陈校长、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吴校长、北京医学专门学校汤校长、北京农业专门学校路校长、北京工业专门学校洪校长一致赞同,即于同月三十日由各校长公呈教育部请核准。二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开会议,列席者总次长、参事、专门司司长、北洋大学校长及具呈各校长。第一条无异议,于第二条则多以预科一年之期为太短,又有以研究之名为不必设者乃再付校务讨论会复议。三月五日校务讨论会开会议决,大学均分为二级,预科二年,本科四年凡六年。复以三月五日在教育部会议一次,无异议,乃由教育部于三月十四日发指令曰“改编大学制年限办法,经本部叠次开会讨论,应定为预科二年,本科四年”云云,此改制案成立之历史也。
依上案则农、工、医等专门学校均当为改组大学之准备,而设备既需经费,教员尚待养成,非再历数年不能进行,而北京大学适有改革之机会,于是由评议会议决而实行者如下:
(一)文、理两科之扩张 大学号有五科,而每科所设少者或止一门,至多者亦不过三门,欲以有限之经费博多科之体面,其流弊必至如此。今既以文理为主要,则自然以扩张此两科使渐臻完备为第一义,然为经费所限,暑假后仅能每科增设一门,即史学门及地质学门是也。
(二〕法科独立之预备 北京大学各科以法科为较完备,学生人数亦最多,具有独立之预算,尚未有机会可以提出,故暂从缓议。惟于暑假否,先移设于预科校舍,以为独立之试验。
(三)商科之归并 商科依部令宜设银行保险等专门,而北京大学现有之商科则不设专门而授普通商业,实不足以副商科之名,而又无扩张之经费,故于五月十五日呈请教育部,略谓:“本校自本学年始设商科,因经费不敷,不能按部定规程分设银行学、保险学等门而讲授普通商业,颇有名实不副之失。现值各科改组之期,拟仿美、日等国大学法科兼设商业学之例,即以现有商科改为商业学而隶于法科。俟钧部筹有的款创立商科大学时,再将法科之商业学门定期截止”云云,旋于二十三日奉教育部指令曰“该校请将现有商科改为商业学门隶于法科一节,尚属可行,应即照准”云云。
四)工科之截止 北京大学之工科仅设土木工门及采矿冶金门,北洋大学亦国立大学也,设在天津,去北京甚近。其工科所没之门,与北京大学同,且皆用荚语教授,设备仪器、延聘教员彼此复重,而受教之学生合两校之工科计之不及千人,纳之一校犹病其寡,徒靡国家之款以为增设他门之障碍而已,故与教育部及北洋大学商议,以本校预科毕业生之愿入工科者,送入北洋大学,而本校则俟已有之工科两班毕业后,即停办工科(其北洋大学之法科,亦以毕业之预科生送入本校法科,俟其原有之法科生毕业后即停办法科,而以其费供扩张工科之用)。
五)预科之改革 大学预科由旧制之高等学堂嬗蜕而来,所以停办高等学堂而于大学中自设预科者,因各省所立高等学堂程度不齐,咨送大学后生种种困难也。不意以五年来之经验,预科一部、二部等编制及年限亦尚未尽善举一部为例,既兼为文、法、商三科预备,于是文科所必须预备而为法商科所不必涉者,或法商科所必须预备而为文科所不必涉者,不得不一一切课之,多费学生之时间及心力于非要之课,而重要之课,反为所妨,此一弊也。预科既不直隶各科,含有半独立性质,一切课程并不与本科衔接而与本科竞胜,取本科第一年应授之课,而于预科之第三年授之,使学生入本科后以第一年之课程为无聊,逐挫折其对于学问上之兴趣。且以六年之久而所受之课实不过五年有奇,宁不可惜,此二弊也。此亦促进大学改制之一原因。改制以后,预科既减为二年,而又分隶厂各科,则前举二弊可去。或有以外国语程度太低为言者,不知新章预科止用一种外国语,即中学所已习者。习外国浯积六年之久而尚不能读参考书,有是理乎。
大学改制有种种不得已之原因,如上所述。惟未经宣布,又新旧两章同时并行,易滋回困惑,故外间颇多误会。如前数日《北京日报》有法律、冶金并人北洋大学之说,其实毫无影响。又八月三日、四日之《晨钟报》揭载余以智君之《北京大学改制商榷》,其对于本校之热诚深可感佩,惟所举事实均有传闻之误,即如引蔡元培氏之言谓:“文科一科可以包法、商等科而言也,理科科可以包医、工等科而言也。”询之蔡君,并不如是,蔡君不过渭法、商各科之学理必原于文科,医、农、工各科之学理必原于理科耳。若如余君所引之言,则蔡君第主张设文、理二科足矣,何必再为法、医、农、工、商务为独立大学之提议乎。其他类此者尚多,故述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以告研究大学制者。如承据此等正确之事实而加以针砭,则固本校同人之所欢迎者也。
八月五日 北京大学 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