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七 大学衍义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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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九 

    ○宗庙飨祀之礼(上)

    《易》:王假有庙,致孝享也。

    程颐曰:“王者萃人心之道,至于建立宗庙,所以致其孝飨之诚也。祭祀,人心之所自尽也,故萃天下之心者无如孝享。王者萃天下之道,至于有庙则其极也。”

    吴澂曰:“致者,至其极也,极尽孝享之道乃能萃已散之精神也。”

    臣按:祖考精神自有生以来禅续承传以至于今日,子孙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而祖考之精神又即其所承祖考之精神也。先儒谓人之精神萃于己,祖考之精神萃于庙,先王设为庙祧以聚祖考于其间,而子孙致其孝享之诚,上以承祖考气脉之传,下以为子孙嗣续之地,使其精神萃聚,凝结而常不散、继承而永不绝也。

    《虞书》: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孔颖达曰:“上日,言一岁日之上也。”

    朱熹曰:“文祖者,尧始祖之庙。受终者,尧于是终帝位之事而舜受之也。”臣按:此万世人君祭庙之始,经典所载莫有先于此者。《商书》:七世之庙可以观德。

    蔡沈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七,七庙亲尽则迁,必有德之主则不祧毁,故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

    臣按:伊尹此言可见七庙之制不独周始有之,而商以来固有之矣。然不但自商始也,伊尹之为此言,想必商前已有此制,故以是告太甲,亦犹贾谊告文帝以为汉明神之意。由是以观,则宗庙之祀非但以报先世之德,亦可以厉后世之君矣,勉其修德立政也。

    《盘庚》: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

    蔡沈曰:“言兹我大享于先王,尔祖亦以功而配食于庙,先王与祖父临之在上、质之在旁。”

    陈大猷曰:“大勋劳之人方得配食,此言与享如司礼、司勋凡有功者祭于大烝耳。”臣按:享庙以功臣配享,三代已有之。《周书》: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辛牛一、武王辛牛一。

    《诗序》:《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诗曰:于(叹辞)(深远)(清静)庙,肃(敬也)(和也)”显(明也)(助也)。济济多士(执事之人),秉文之德。对越(于也)在天,骏(大而疾也)奔走在庙。不显不承(尊奉),无射于人斯(语辞)

    朱熹曰:“王在新邑烝祭岁,实周公摄政之七年,而此其升歌之辞也。《书大传》曰:周公升歌《清庙》,苟在庙中,尝见文王者,愀然如复见文王焉。”

    又曰:“此周公既成洛邑而朝诸侯,因率之以祀文王之乐歌。言于穆哉此清静之庙,其助祭之公侯皆敬且和,而其执事之人又无不执行文王之德,既对越其在天之神,而又骏奔走其在庙之主,如此,则是文王之德岂不显乎,岂不承乎信乎?其无有厌斁于人也。”

    臣按:颂者宗庙之乐歌,《大序》所谓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周颂》三十一篇而以《清庙》为之首,盖周之祖考莫盛于文王,而文王之德莫重于清庙,故礼每云升歌必举《清庙》而不及乎他,云是诗惟一句说庙,首一句之外皆就助祭者,言虽不言文王之文,而文王之所以为文隐然自见于雍肃、显相、对越、奔走之间矣。

    《诗·雍颂》:有来雍雍(和也),至止肃肃(敬也)。相(助也)维辟公(诸侯),天子穆穆(天子之容)。于(叹辞)荐广牡(大牲),相予肆(陈也)祀。假(大也)哉皇考(文王),绥(安也)予孝子(武王自称)

    朱熹曰:“此武王祭文王之诗,言诸侯之来皆和且敬以助我之祭事,而天子有穆穆之容。其和敬之诸侯荐大牲以助我之祭事,而大哉之文王庶其享之,以安我孝子之心也。”

    臣按:《周颂》祭先王之诗多言诸侯之助祭,此章乃武王祭文王诸侯助祭之诗,下章“载见辟王”乃成王祭武王诸侯助祭之诗,孔子谓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扬雄谓宁亲莫大于得四海之欢心者,此也。今国家一岁五享太庙而无有所谓禘祫之制,天下藩宪、都邑即古五等诸侯,请凡遇朝觐岁,天下布政、按察二司及府州县官来朝者,当岁暮孟春之享皆与助祭之列,世异时殊,虽不能尽如周制,是亦古者以职助祭之遗意。

    《周礼》:大宗伯以肆献祼(古灌字)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郑玄曰:“宗庙之祭有此六享,肆献祼、馈食在四时之上,则是祫也、蒐也。肆者进所解牲体,谓荐熟时也;献,献醴,谓荐血腥也;祼之言灌,灌以郁鬯始献尸,求神时也。祭必先灌乃后荐腥、荐熟,于祫逆言之者,与下共文明,六享俱然。祫言肆献祼、禘言馈食者,著有黍稷互相备也。”

    吴澂曰:“肆献祼,五年之禘也。馈食,三年之祫也。祠、礿、烝、尝,四时祭名。春物初生,未有以享,以祠为主,故曰祠;夏物未成,用薄物以祭,故曰礿;秋物渐成,以荐新为主,故曰尝;冬物毕成,可进者众,故曰烝。”

    臣按:禘者,禘其所自出之帝为东向之尊,其馀皆合食于前,此之谓禘;祫者,于太祖之庙,合群庙之主以食,此之谓祫。吴澂以肆献祼为禘、馈食为祫,说者谓于凡行祭皆既祼而献有荐礼,既荐而肆有荐熟礼,既肆而馈有馈食礼,非但禘祫也。但四时之祭虽有祼馈,然其节文比于禘祫为略,观孔子论禘失礼而专以灌言,则禘之所重在灌可知矣。灌重于禘、馈食重于祫,各举所重而言也。

    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

    刘歆曰:“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为七,七者其正法,数可常也。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

    吴澂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之外又有二祧。谓之祧者,远庙之主,迁而藏之也。”

    臣按:昭穆之名始见于此,前乎此者商虽有七庙之文见于《书》,然未明言其为昭穆也,周虽有穆考、昭考之颂见于《诗》,然未并举以为言也。商虽未明言而昭穆之数隐然在乎其中,周虽未并言而昭穆之次秩然已有定序,是则昭穆之名前此已有之,而明著于载籍则始于此耳。夫宗庙有迭毁而昭穆则一成而不可易,此小宗伯所以为之辨别也欤。

    司勋,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太常,祭于太烝,司勋诏之。

    郑玄曰:“铭之言名也,生则书于王旌以识其人与其功也,死则于烝先王祭之。诏谓告其神以辞也。”

    臣按:《周书·洛诰》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君牙》曰“厥有成绩,纪于太常”,而与《商书·盘庚》所谓“大享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皆是祀先王而以功臣配享也,历代相承率循是典。本朝庙祀以中山武宁王徐达、开平忠武王常遇春、岐阳武靖王李文忠、宁河武顺王邓愈、东瓯襄武王汤和、黔宁昭靖王沐英、虢国忠烈公俞通海、蔡国忠毅公张德胜、越国武庄公胡大海、梁国武桓公赵德胜、泗国武庄公耿再成、永义侯桑世杰十二人者配享太祖,以河间忠武王张玉、东平武烈王朱能、宁国公王真、荣国恭靖公姚广孝四人者配享太宗,自中山王以下十二人者皆武臣也,河间王以下四人者其一人姚广孝文臣也。臣观前代功臣配享文武并用,乞下礼官议,请于今开国元勋中择一文臣始终全节者以配享太祖高皇帝,又于仁宗、宣宗、英宗三庙皆如二庙故事,推择文武大臣配享以成一代崇德报功之典。

    《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朱熹曰:“刘歆之说谓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为七,文、武之宗不在数中,盖周自武王克殷即增二庙于二昭二穆之上以祀高圉、亚圉,递迁至懿王时则文王亲尽而以有功当宗,故别立一庙于三穆之上,谓之文世室,至孝王时则武王亲尽而亦以有功当宗,故别立一庙于三昭之上谓之武世室。”又曰:“《周礼》建国之神位左宗庙,其制在中门外之左,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晋博士孙毓议)。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为宗亦百世不迁,二昭二穆。为四亲庙,高祖以上亲尽则毁而递迁,昭常为昭、穆常为穆,《仪礼》所谓‘以其班祔’、《檀弓》所谓‘祔于祖父’者也。三代之制其详虽不得闻焉,其大略不过如此。”

    又曰:“以诸侯之庙明之,太祖在北,二昭二穆以次而南,太祖之庙始封之君居之,昭之北庙二世之君居之,穆之北庙三世之君居之,昭之南庙四世之君居之,穆之南庙五世之君居之,庙皆南向,各有门、堂、寝、室而墙宇四周焉。太祖之庙百世不迁,自馀四庙则六世之后每一易世而一迁,其迁之也新王祔于其班之南庙,南庙之主迁于北庙,北庙亲尽则迁其主于太庙之西夹室而谓之祧。凡庙主在本庙之室中皆东向,及其祫于太庙之室中则惟太祖东向自如而为最尊之位,群昭之入乎此者皆列于北牖下而南向,群穆之入乎此者皆列于南牖下而北向。南向者取其向明,故谓之昭;北向者取其深远,故谓之穆。盖群庙之列则左为昭而右为穆,祫祭之位则北为昭而南为穆也。六世之后昭常为昭、穆常为穆,二世祧则四世迁昭之北庙、六世祔昭之南庙矣;三世祧则五世迁穆之北庙、七世祔穆之南庙矣。昭有祔则穆者不迁,穆者祔则昭者不动,此所以祔必以班、尸必以孙而子孙之列亦以为序,若武王谓文王为穆考、成王称武王为昭考,则自其始祔而已然矣。”

    又曰:“宗庙之制但以左右为昭穆而不以昭穆为尊卑,五庙同在都宫,昭帝在左、穆帝在右而外有以不失其序,一世自为一庙则昭不见穆、穆不见昭而内有以各全其尊,必大祫而会于一室然后序其尊卑之次,则凡已毁未毁之主又毕陈而无所易。”

    臣按:汉儒七庙之制有两说,所谓周之所以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韦玄成等之说也;七者其正数,可常数者,宗不在此数中,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刘歆之说也。朱熹以刘歆之说为是,若从诸儒之说则王者不过立亲庙四与太祖为五,其与诸侯五庙又何别乎?况《商书》已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则自昔已有七庙矣。

    天子诸侯宗庙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天子直(与特同)礿、祫禘、祫尝、祫烝。

    吴澂曰:“按此春夏祭名是记者之误,礿当为祠、禘当为礿。特谓各祭于其庙,祫谓合祀于祖庙。”

    陈祥道曰:“天子之礼,春则特祭,夏、秋、冬则合享。特祭各于其庙合享,同于太庙。”又曰:“祫有三年之祫、有时祭之祫,时祭之祫小祫也,三年之祫大祫也。时祭有小礼、有大礼,小礼春也,大礼夏、秋、冬也。《公羊传》曰‘大事者何?大祫也’,则明时祭之祫为小祫矣。”

    陈澔曰:“祫,合也。其礼有三,时祭之祫则群庙之主皆升而合食于太祖之庙而毁庙之主不与,三年大祫则毁庙之主亦与焉。”

    臣按:古者天子七庙,天子以一人之身而于一日之间遍行七庙之礼,虽有强力之容、肃敬之心,非独心力有所不逮,亦恐日力有所不给矣。昔季氏以大夫行一祭事,日不足而继之以烛,他日子路与祭,略其烦文,然质明行事犹至晏朝而退。夫以大夫行一祭犹且许时,况天子以燕安之体具冕服、躬祼馈,乃于半日之短晷行九献之盛礼,而欲一日七举行,虽强力之匹夫有所不胜也,况万乘之尊哉?世儒泥古而不通变,因《王制》此章有礿禘祭名之误,遂以此为夏殷之祭。夫礼合于义、适其时斯可行矣,尚何殷周之拘,况七庙之制商已有之,周承殷后已从其庙制之数,则其所行之礼安知其不相沿袭哉?本朝岁五祀皆合享于太庙,虽不拘拘于古而自与古意合云。

    《月令》:仲春之月,天子乃鲜(当作献)羔开冰,先荐寝庙。季春之月,荐鲔于寝庙。孟夏之月,农乃登麦,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仲夏之月,农乃登黍,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孟秋之月,农乃登谷,尝新,先荐寝庙。季冬之月,命渔师始渔,乃尝鱼,先荐寝庙。

    陈祥道曰:“庙藏神主而祭以四时,寝藏衣冠、几杖之具而祭之以新物。”

    方悫曰:“既曰寝又曰庙,何也?盖王者之于祖祢,以人道事之则有寝,以神道事之则有庙。祭,神道也;荐,人道也。”

    臣按:自古帝王于时祭之外又有荐新之礼,盖四时各有新物,必先献而后食,盖事死如事生,不敢以人之馀奉神也。《月令》寝庙之说,解者率以为二,臣窃以谓《月令》之书杂记秦礼而以寝庙并言,无所经见,意必宗庙之外别有奉先之所,藏其衣冠、几杖之类,因设为几筵以奉之,如所谓极庙、原庙者。本朝于太庙之外设奉先殿于大内,每月太常寺进荐新品物,送光禄寺供荐,即此制也。

    《礼运》:故玄酒(用水为之)在室(设之室内而近北),醴(酒之一宿者)(即盎齐)在户(设之稍南而近户),粢(才细反)(即醍齐)在堂(设之在堂),澄酒(即沈齐)在下(堂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锺鼓,修其祝(为主人告神之辞)”嘏(为尸致福于主人之辞),以降上神(在天之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

    陈祥道曰:“道之精常幽玄而淡薄,道之粗常明著而精美,精则常贵而尊,粗则常贱而卑,先王于名数之间而未尝不寓之以道德之意,此玄酒所以在室、醴烝所以在户、粢所以在堂、澄所以在下也。昔先王之于鬼神,以神道事之则以五齐,以人道事之则以三酒,牺牲所以致其养,琴瑟、锺鼓所以致其乐,祝嘏所以致其文,此固足以降上神与先祖也。然上神、先祖之降在彼而天祜之承在我,在彼者以礼物之所备,在我者以礼教之所成,故必正君臣、笃父子、睦兄弟、齐上下以至于夫妇有所也。”

    臣按:古者祭祀,陈设礼物莫不各有其义,然不惟备夫礼物也,而尤于君臣、父子、兄弟、上下、夫妇之间必彝伦以叙、恩义以笃,同心合德,以秉诚尽礼,然后得以承天之祜焉。所谓祜者,岂休征嘉祥之谓哉?在乎人伦而已。

    (造也)其祝(祝辞)(美号),玄酒以祭,荐其血毛(杀牲之时取血及毛),腥其俎(以生肉盛于俎),孰其殽,醴烝(荐血腥时用醴,荐熟时用烝)以献,荐其燔炙(燔肉炙肝),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嘉善死者之魂魄)”,是谓合莫(永其契合于冥漠之中)。然后退而合亨(合而烹煮之使熟),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醾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善也),此礼之大成也。

    方悫曰:“血所以告幽,毛所以告全。腥其俎则事之以神道,孰其殽则事之以人道。”

    周曰:“奉上世之礼物而罕及于后世者则无文,奉后世之礼物而罕及于上世者则无本,有本有文,此之谓礼之大成也。”

    臣按:先王制为祭祀之礼,凡器物之陈、节文之变皆有深长之意存乎其间。

    《礼器》:庙堂之上,罍尊在阼、牺尊在西。庙堂之下,县鼓在西、应鼓在东。君在阼,夫人在房。君西酌牺象,夫人东酌罍尊。礼交动乎上,乐交应乎下,和之至也。

    陈澔曰:“罍尊,夏后氏之尊也。牺尊,周尊也。县鼓大,应鼓小。设礼乐之器一以西为上,故牺尊、县鼓皆在西而罍尊与应鼓皆在东也。君在东而西酌牺象,夫人在西而东酌罍尊,此礼交动乎堂上也;县鼓应鼓相应于堂下,是乐交应乎下也。”

    太庙之内敬矣,卿大夫从君,命妇从夫人,洞洞乎其敬也,属属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纳牲诏于庭,血、毛诏于室,羹、定诏于堂,三诏皆不同位,盖道求而未之得也。

    陈澔曰:“洞洞,敬之表里无间也。属属,诚实无伪也。勿勿,勉勉不已也。诏,告也。牲入在庭以币告神,故云纳牲诏于庭。杀牲取血及毛入以告神于室,故曰血毛诏于室。羹,肉汁也;定,熟肉也。煮之既熟,将迎尸入室,乃先以俎盛羹及定而告神于堂,此是荐熟未食之前也。道,言也。此三诏各有其位,盖言求神而未得也。”

    臣按:以上凡言君者,诸侯也;夫人,诸侯之配也。不言天子而天子之礼亦以是为准,亦犹《仪礼》止言士冠礼而不及天子、诸侯、卿、大夫也。

    《郊特牲》:周入尚臭(周人所尚在臭气),灌(灌地降神)用鬯(以黍合郁金草为之)臭,郁合鬯(鬯既成和以郁金之汁),臭阴达于渊泉(先求诸阴)。灌以圭璋(以圭璋为瓒之柄),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萧(音蒿)合黍稷(取此蒿及牲之脂合黍稷烧之),臭阳达于墙屋(使其气旁达于墙屋之间),故既奠然后爇(烧也)萧合膻(馨也)(香也,即黍稷),凡祭慎诸此。

    马希孟曰:“灌者礼之始而敬之至者也,《易》曰‘观盥而不荐’,《语》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推此足以知周人尚臭之意也。”

    臣按:古人之祭各有所尚,虞人尚气,殷人尚声,周人尚臭。所谓臭即气也,气有阴阳之别,尚黍和郁金香为鬯酒,灌地以求神,是以臭而求神于阴;取香蒿及脂与黍稷烧之,使其气旁达于墙屋,是以臭而求神于阳。吁,假品物膻芗之臭以通神明薰蒿之气,古人所以感格乎神而致其歆飨者,无所不用其诚敬也如此。

    (告白也)祝于室(取牲之膟膋燎于炉炭而告神也),坐尸于堂(灌鬯之后尸坐户西南面也),用牲于庭,升首于室。直祭(正祭)祝于主,索(求也)祭祝于酺,不知神之所在,于彼乎于此乎,或诸远人乎?祭于酺,尚曰求诸远者与。

    陈澔曰:“直祭,正祭也。祭以荐熟为正,正祭之时,祝官以祝辞告于神主,如云荐岁事于皇祖伯某甫也。酺有二,一是正祭时设祭于庙,又求神于庙门之内,《诗》云‘祝祭于酺’是也;一是祭之明日绎祭也,庙门谓之酺,设祭在庙门外之西旁,故名为酺也,求索其神灵而祭之则祝官行祭于酺也。于彼于此,言神在于彼室乎在于此堂乎,或远离于人而不在庙乎?尚,庶几也。祭于酺,庶几可求之于远处乎?”

    臣按:古人之祭所以求感格于神灵者,非止于正祭之时及行礼之所而已,祭之日既设祭于庙门之内,祭之明日又设祭于庙门之外,所以求而索之者,惟恐一时之或间、一处之或遗也。

    以上宗庙飨祀之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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