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七十七(入第四十七经下半)

清凉山沙门 澄观 述

晋水沙门 (净源) 录疏注经

△五常遍演法力。此即不退言音。无变无断尽故。文二。初明一身转法三。初显所说多。

佛子一切诸佛能于一身(至)佛刹微尘数文字句义。

△二明所说常。

如是演说尽不可说不可说(至)所转法轮无有穷尽。

△三示所说体。

所谓智慧演说法轮(至)辩才无畏种种庄严法轮。

△二明多身转法。

如一佛身以神通力(至)第五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是则常恒之说。前后无涯。生盲之徒。对而莫睹。随所感见。说有始终。

△六德相降魔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六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当难获。然十皆难获。世多魔惑。所以偏立难获之名。

△七圆音遍彻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七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是威德。闻皆调伏故。

△八心无障碍力。即无量力。离量非量故。文二。初无尘惑障碍。

佛子一切诸佛心无障碍(至)绝为无为一切言说。

△二起用无障碍。

于不可说无边境界(至)尽诸有漏心善解脱。

心善解脱者。由三种相。一于诸行遍了知故。二于彼相应诸烦恼断。得作证故。三烦恼断已。于一切处。离爱住故。

慧善解脱住于实际(至)第八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九法身微密力。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九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即是最上。此总收前八后一。更无加故。文列二十五身。或即应之真。即真之应。即性之相。即理之智。十身圆融。同一法界之身。不可配于报化。故云最上微密。

△十具足行智力。即是广大力。因行如海。果智普周五无边界。大用无涯故。文四。初万行圆净。

佛子一切诸佛等悟一切(至)身语意行悉皆无杂。

△二智用周圆。

住佛所住诸佛种性(至)成不退智入诸佛数。

△三动寂自在。

虽已证得不可言说(至)以无碍智悉能知见。

△四用无涯畔。

佛子一切诸佛(至)第十大那罗延幢勇健法。

上之十力。不出三业。可以思准。

△三结。

佛子此一切诸佛大那罗延(至)唯除如来神力所加。

△九有三门。答无碍门。初明所作决定。无能为碍。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决定法。

此约一类世界。故云决定法。异类界未必定然。又约佛定能为。故云决定耳。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定从兜率(至)是为十。

△二明令他无碍。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速疾法。

如如意宝。见速获益。薄福不睹。

何等为十。

十句五对。

所谓一切诸佛若有见者(至)速得圆满殊胜功德。

离恶趣。圆胜德。

一切诸佛若有见者(至)速得往生净妙天上。

成善因。感乐果。

一切诸佛若有见者(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除疑惑。满大心。

一切诸佛若未入正位(至)清净世出间一切诸根。

始入位。终清净。

一切诸佛若有见者(至)速能获得无畏辩才是为十。

净二碍。具四辩。

△三念持无碍。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应常忆念清净法。

举佛无二碍。劝物念持。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过去因缘(至)是为十。

△十有三门。答解脱问。初门明智障解脱。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一切智住。

智安事理。故名为住。由离障故。一切能知。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于一念中(至)是为十。

△二定障解脱。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无量不可思议佛三昧。

由离障故用广。为无量体深不可思故。十种之中。各先明在定。后一念遍用。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恒在正定(至)是为十。

△三业用解脱。

佛子诸佛世尊有十种无碍解脱。

智论云。菩萨有不思议解脱。诸佛有无量解脱。所作无障。脱拘碍故。故各于一尘。顿为微细作用。今约别答十问。

何等为十所谓一切诸佛(至)不可说诸佛出兴于世。

答出现。

一切诸佛能于一尘(至)不可说诸佛转净法轮。

答音声。

一切诸佛能于一尘(至)不可说众生受化调伏。

答本愿。愿化尽故。

一切诸佛能于一尘现不可说不可说诸佛国土。

答国土。

一切诸佛能于一尘现不可说不可说菩萨授记。

答智慧。能授菩萨之记。

一切诸佛能于一尘现去来今一切诸佛。

答佛身。

一切诸佛能于一尘现去来今诸世界种。

答种性。云世界种入世。化物之种。应非世界海中之种。以前有国土竟故。

一切诸佛能于一尘现去来今一切神通。

答自在。

一切诸佛能于一尘现去来今一切众生。

答无碍利益。众生无障碍故。

一切诸佛能于一尘现去来今一切佛事。

答解脱。无不为故。既随一门。皆答十问。则知包含该摄无尽。是以名为不思议也。然此文末既少结束。似经来未尽。或显佛德无尽故。相海等品。犹答前问故。

是为十。

此下入第四十八卷经。

○如来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

△初来意者。前品总明果法。此品别显相德。近答前品佛身之问。远答普光眼等六根。非唯眼等遍于法界。而其各各具多相用。难思议故

二释名者。如来十身标人显德。言相海者。依人显相。如来十身并如前释。福报奇状。炳着名相。相德深广。故称为海。故经文有十莲华藏微尘数相。相体广矣。一一用遍。相用广矣。一一难思。互相融入。体用深矣。若此之相。唯属圆教。所以但标十身故也。观佛三昧海经。辨相有三类。一略中略说。有三十二相。二略说八万四千相。三广说有无量相。如杂华经中为普贤贤首等说杂华。即此经异名。三中初通权小。示同于人。端正不乱故。次唯大乘。菩萨修八万四千波罗蜜故。后唯一乘。谓一乘修无尽行故。又初约化。次约报身。后属十身。十身之相海。依主释也。又初凡圣同见。次唯地上。后唯圆机。然通五位。若语其体。初以形色。次即定慧。后以无尽法界。若语其因。后通纯杂。如初会说。故一一相果。皆周法界。前二相因。如瑜伽智度等论涅盘大集等经。广如别章说。

三宗趣者。显说无尽相海为宗。令物共修无尽之行显成为趣。

后正释文。文有三别。初告众许说。

尔时普贤菩萨摩诃萨(至)演说如来所有相海。

所以普贤说者。相海普周故。令行普行。获普相故。普贤本是会主。前说已穷。此便说故。或前品末经来未尽。更应别答国土等问。

△二正陈相状。略举九十七相。相相之中。文通有五。一依处。二列名。三体严。四业用。五结数。或略不具。至文当知。或加成益。业用中摄。然名但依体用以立。是故皆以体用释名。或单从体用。或双从二。随文思之。或名与体用义不相似者。即是文略。义则包含。细论一相各依一处。则为九十七段。经自标次。今以类例相从。依十八处。即为十八段。始自于顶。终至于足。斯即顺观如来相海。今初依顶。文三。初约处总标。

佛子如来顶上有三十二宝庄严。

通显体严事实。则云皆摩尼等为庄严故。亦显智宝圆净严故。一一相中。皆有事理二严。随宜解释。

大人相。

大人之相故。

△二别列名相。三十二相。文各唯四。以依处一种。已总标故。此处独有三十二相者。理实应多。为显圆融。一即一切。故一顶中。便具权教三十二数。若尔。余何不然。显顶尊胜故。善生经云。一切世间福不及如来一毛功德。一切毛功德不及一好功德。一切好功德不及一相。一切相不及白毫。白毫不及无见顶相。故知胜也。此约相好。相对明之。若约人具。有好为胜。故相伏于人。好胜天故。余处则说好为微细。

△三正释文。

其中有大人相名光照一切方普放无量大光明网。

第一相中四者。一列名。名从用立。

一切妙宝以为庄严宝发周遍柔软密致。

二体严。

一一咸放摩尼宝光(至)悉现佛身色相圆满。

三业用。

是为一。

四结数。下之四节。皆仿此例。

次有大人相名佛眼光明云。

云义如初会。

以摩尼王种种庄严(至)如眉间毫相所放光明。

体严即释光明义。毫相放光。如现相品说。

其光普照一切世界。

业用释佛眼义。佛眼无不照故。余体严业用。并皆准思。

是为二次有大人相(至)摩尼王宝以为庄严。

摩尼名意。故不同如意。

常放菩萨焰灯光明(至)出妙音声充满法界。

辩业用。

如是皆从诸佛智慧大功德海之所化现。

因亦业用摄。

是为十一次有大人相(至)具足庄严弥覆法界。

辨业用。

自然演说四菩萨行其音普遍诸法界海。

四菩萨行者。瑜伽菩萨地云。一切菩萨略有四行。一波罗蜜行。二菩提分法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

是为十四次有大人相(至)以为庄严具足千轮。

梵本云。具千辐轮。

内外清净从于往昔(至)诸佛菩萨智慧妙藏。

示身智二光。俱显智慧。

是为二十一次有大人相(至)如来净眼以为庄严。

此通十眼。下显业用。

光照十方一切世界。

亦通身智二光。净眼及光。释前普照。

于中普现去来今佛所有一切庄严之具。

是上轮义。即法轮故。

复出妙音演不思议广大法海是为二十六。

从二十七至三十一。并略无庄严。亦由名中已含有故。

次有大人相名光照佛海云(至)一切法界庄严云。

下辨体严。

最处于中。

此居顶极。特显别处。故云处中。则知所余皆绕此相。略不明取。

渐次隆起。

正显其相。智论第五云。如来顶有骨髻如拳。观佛三昧经云。如合拳。即隆起之相也。

阎浮檀金因陀罗网以为庄严(至)是为三十二。

△三总结为严。

佛子如来顶上有如是三十二种大人相以为严好。

△二眉间唯有一相。自下诸文并有依处。故文有五。

佛子如来眉间有大人相。

依处。

名遍法界光明云。

显名。

摩尼宝华以为庄严(至)犹如日月洞彻清净。

明其体严。谓此相若收。则右旋如覆琉璃之碗。若展则具十楞。有大光明严。唯一宝光具多色。中表皆空。即是洞彻。

其光普照十方国土(至)复出妙音宣畅法海。

明其业用。复出已下。即是法光。故此光名。从用而立。

是为三十三。

结数。

△三眼有一相。

如来眼有大人相(至)是为三十四。

△四鼻有一相。

如来鼻有大人相(至)是为三十五。

△五舌有四相。初一即舌广长相。

如来舌有大人相名示现音声影像云。

上显名。下体严。

众色妙宝以为庄严宿世善根之所成就。

宿善成者。此举因严。偏此说因者。令谮演一乘故。

其舌广长遍覆一切诸世界海。

即语其体。福德之人。舌长至鼻权佛至于发际。余大乘中。明现神足。方至梵世。或覆三千。今直语体。便覆一切。不假神变。次辨业用。

如来若照熙怡微笑(至)遍一切刹住无量劫。

演法之言释上音声。现佛之言。释上影像。

是为三十六。

△二舌掌之相。

如来舌复有大人相(至)犹如眉间所放光明。

掌谓近根。次辨业用。

其光普照一切佛刹唯尘所成无有自性。

光照诸刹。令应度者无俟更假观破抟聚。自晓佛刹。但合尘成。何性之有。

光中复现无量诸佛(至)是为三十七。

△三有二相。同在舌端。或居左右。或在上下。观文业用。但有展卷。二义不同。今依此科。初卷佛海于舌端。

如来舌端有大人相(至)是为三十八。

△二展诸佛于法界。

如来舌端复有大人相(至)是为三十九。

△六上腭有一相。

如来口上腭有大人相(至)是为四十。

上腭既有。下亦宜然。或是梵本脱漏故也。

△七牙有四相。

如来口右辅下牙有大人相(至)是为四十一。

谓左右上下四大牙故。故佛涅盘。四牙不碎。辅者颊也。亦有处云。烦车骨也。

如来口右辅上牙有大人相名宝焰弥卢藏云。

名弥卢者。显妙高故。

摩尼宝藏以为庄严(至)于虚空中流布法乳。

四中有法乳等三。同一演法。约资法身。名为法乳。

法灯。

照了万境。故称为证。

法宝。

令其圆净。故称为宝。即演三德涅盘之法。亦成三德涅盘之益也。

教化一切诸菩萨众是为四十四。

△八齿有一相。

如来齿有大人相(至)是为四十五。

△九唇有一相。

如来唇有大人相名影现一切宝光云。

上显名。下体严。

放阎浮檀真金色莲华色。

以唇色赤好。如日初出。红莲叶故。

一切宝色广大光明。

次辨业用。

照于法界悉令清净是为四十六。

上二各应分出上下。

△十颈有一相。

如来颈有大人相(至)绀蒲成就柔软细滑。

绀蒲者。形如林檎。纹有三约。如前已辨。

放毗卢遮那清净光明(至)是为四十七。

△十一肩有五相。

如来右肩有大人相(至)是为五十二。

右二左三。或亦脱也。

△十二胸有十二相。初一当中。

如来胸臆有大人相形如卍字名吉祥海云。

卍字正翻。应云吉祥海云。谓以依形而立名故。先标形相。应回[乏-之+(艹-屮)]字。安名之下。以属体摄。无违前后。

摩尼宝华以为庄严(至)是为五十三。

△二右有五相。

吉祥相右边有大人相(至)是为五十八。

△三左有五相。

吉祥相左边有大人相(至)是为六十三。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