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大溪先生文集
卷之十一
作者:李承煕
1927年
卷十二

答张舜华锡英○戊寅

承煕慕尚高明。非一日于玆。而每恐高明才豪气逸。不肯俯辱深交。顷年晋晤。纵有暗卜于眉睫者。而簪会无多。只自黯黯。秋风一面。恰如好山之开雾。中夜以思。深喜得高明于此学。可令有志者增气。而且恨承悾悾无以蝇于骥而石于玉也。过蒙不遗。辱此先施。又欲引而进之观善之列。高明问寡之德。固所钦叹。而于杏桃之不敢承当何哉。所谕读书诸病。以承看则俱是好消息。如曹操见贼多辄大喜也。大抵天下义理无穷。吾心权度难明。种种病痛随姿叠出。未可以时日期打叠也。朱子曰读第一句时。不知有第二句。读第二句时。不知有第三句。此言将当下所读。真切劈破。不留馀蕴然后。乃及于他。不可含糊挨过也。又曰圣人之意。本自明白。人故去凿了。此言一种德浅才锐之人。豫求新奇。意已明白。又欲讨出别意。毕竟拗入曲迳。乃驱迫圣人之旨。悉归己意也。愚常谓勿汎过勿穿凿二者。为读书之要。每欲以此加工。而粗率悠汎。迄未收效。良可长吁。愿高明以此留意。只将白本。勿立先见。勿索别义。先释其文。次究其理。文顺理妥则斯已矣。不待别事。妙在涵泳。涵泳久之。意味自长。是实得也。或文顺而理不妥。或理妥而文不顺。方着眼看。看来看去。必取其文稍顺而理必妥者。如或文终不顺而理终不妥。记之以待师友讲明。如此下工。庶几日久而有得。其间小小差误。必将有融会之日矣。承之言此。如制药未服而教人偕服。果是良药。庶可俱臻于良已也。且夫人之读书穷理。非欲诵说淹博而已。将以修之言行。施之事务。行之无误。望之可法。而如承者私意根深。义理工浅。疮疣百出。百为百悔。日月驰奔。德业批退奈何。愿座下勿以鲁下弃之。到底规责。俾有尺寸之进也。冬月无几。将成隔岁之面。亟愿随便一枉。以毕此蕴。未前益懋德学。以副鄙忱。

与张舜华辛巳

上岁紫阁一别。顿令面目秦越。深叹世事悠悠。春初奉伯公说话。知北俗亦自不恶。既又奉上冬出执事抵吾大人书。益知尊府令公不鄙其民。使之有兴。又有执事左右裨补之。齐鲁自待。将于青人见之。夫兴儒劝学。政之所本。俗吏慢之。诿诸无益。驯致学舍化为酒场。经生蒙于俎豆。正风颓而元气败。终使客邪乘其隙。呜乎。孰知其故之必如是也。今为邑者。动辄掣肘。无所下手。至于兴学一事。尚可随分为也。窃以谓今时所谓旬题白场。虽或为一时功令家风流。于兴学末也。必须汰净校任。极选文行之士为之长贰。整补学田。优养学徒。轮朔设讲。开说经旨。因会习礼。崇信德让。渐之摩之。徐当收效。执事既深识而傍赞矣。何待瞽言。但更着力上心。行之以实。持之以久则其著效尤大矣。千万切祝。北士如有秀雅向上者。必不如南士之各入主张。预横文定者。惟时时引而接之。语之以吾家主理之旨。俾渐乳入。易为开发。则执事此行。庶不落虚矣。庸是愿言。千万非细。青府不萧条。想有纷华声妓之攻人心目者。人非大贤。随境而移。或者于本原上有害耶。此足以卜其定力。伏惟入量。山川悠远。临纸忡忡。

答张舜华

蒙垂存讯。开导深挚。感镌于中。未敢忽忘。而至于斯文世道之大。承本无状一物。何以关此。固知足下过爱。未暇择言。然实惶汗不敢读。愿足下怜之而不复尔也。瀛寰书足以广奇闻究邪说。可一过眼。然谓四洲大势。了然可指。无乃是其说耶。承于是说。定作邪诞。夫地一大圆球也。苟如彼说。无上下四方之别。皆如此地可居则何处讨中国耶。以故彼书言中国处。亦曰其地人自谓中国云。而实不许以中国。然则周公测土圭。以洛为土中非耶。邵子曰千岁万岁。中国有人。夫子曰南方之强北方之强。是中与四方。一定而不可易。此三圣贤者。必不不知而妄说。岂可舍此而取彼乎。窃意彼辈思以其道易中国。而恶中国之自中国。妄造疑似之说。眩倒中国。而中国无人。不能明辨。杞忧生所谓易言。乃曰地无中边。何必以华夷别之。此沦胥之前茅也。承尝痛恨于此。幸垂三思。无遽为试水之溺。千万千万。冬间看礼记。自曲礼一篇。已似多错乱傅会之处。故妄欲一番整顿。而有僭率不敢者。未知盛意如何。

答张舜华

望足下一顾。如汉氏寻仙。日欣然庶几遇之。大迹竟不见。西来小鸟奉瑶池音。感极忘情。未暇较凫鹤而量分剂也。即玆仲夏。侍愉百福。德业幷懋。尤惬愿言。朱全海涵。未易涯际。宜用岁月工夫。且吃着种获。俱系实事。于此见得熟处得安则天理固洋洋。岂可以俗事外之哉。承煕幸赖祖荫。晩得一男。上供亲欢。量分为足。宜得足下之贺。而但前头有多少事在。谚曰养之难于生。教之难于养。四十客始料为父之有此难也。所究内则近几就緖。欲更究他篇。而小儿竖屋。悚恐无已。家君方梳旧编四礼。姑无用朱箚为。但愿细勘详证。待后禀正。一枉实企。从近另践千万。圣必星行。令人心冷。世间名利果何物。重为一喟。

与张舜华

女阿亲事。当在不远。亲礼节次。顷蒙肯许。私窃感幸。盖此事非惟顺阴阳之义。重男女之始。式遵先圣制作之仪而已。实亦宜于情理。便于事势。一举而百顺。只缘近俗弊痼。耳目生梗。莫之先行耳。苟有志行之。有何妨碍。肆吾先考眷眷于此。至于著为成书。未克一试。屡形叹惜。常曰惟舜华公可以成此。承煕不天。奄哭风木。其言在耳。不敢忽忘。所以妄不自量。不避猕猴冠周之诮。只凭茑萝施松之势。庶藉令德。克卒嘉仪。第此礼在今日。有似创睹。苟不熟讲而预究。了然于心目之间者。恐致临事臲卼。以病大事。玆敢据取成本。抄作一笏。以为考行之资。而又恐徒泥于古则节文太繁。易致俗情之厌惮。抄辑之际。每加朘削。以为酌通之方。然鏖糟绵蕝。能免谐世之讥耶。一本依教写上。惟详核精究。刊缪正误。补漏删剩。克成一通。使于未行之前。一一在指掌间。彼此不至迷错。千万切祝。

答张舜华

昨奉惠覆。知侍愉吉庆。奴言女阿甚硕润。不知慈庇如何而致此。为渠父喜可知也。但或以渠稚弱而过加安徐而得之则匪喜伊惧。古语云教子初生。教妇初来。惟望稍加职责。使渠无敢早生懈意。为渠永久安乐地耳。仪礼父卒为母条贾氏䟽。诚为无据如尊喩者。独怪夫经千馀岁。无人指出。又多从而和之。非惟葛庵之说为然。沙愚以下诸贤疑得到此而尚未画一。至陶庵李公。乃曰父先卒而母后死者。虽一日之间。亦可伸三年。此义甚明。深得父卒则为母之本旨。故先君编辑要。取而著之。且曰始死之际。服义已立。父在而母卒则降矣。父卒后母亡则伸矣。更何有别样斟酌乎。不忍死其亲之义。岂忍独薄于母欤。愚以为如此则天理人情庶坦然无碍矣。今得执事说。有不约而暗合者。益可信也。但人见之异。有不啻南北者。性斋许丈则以为母虽先卒。未除服而父卒则可伸三年。由前则父虽先卒而母不得三年。由后则母虽先卒而可以三年。正似程子所谓不东倒则西倒者。彼则一时人意皆从重父轻母处立主。而却不念母服压降之为不得已。今则一时人意皆从父母齐軆处为重。而却阙不忍变父在之义。盖皆局于时见也。唯圣人制中。却有百世不能轩轾者。经中只曰父在则为母齐衰期。而更不言父卒于丧内则为如何。只曰父卒则为母齐衰三年。而更不言父卒后未殡未葬未祥等说话。后儒浪生枝叶。殊可叹也。

与张舜华

辑要疑录。见之精辨之确。大有补于此役。鄙见随条仰陈。庶复驳教。鄙编曲礼集注。曾请借眼者并付。夫寻常训诂。已非瞢识可率尔。况追正错简。非精眼而能之乎。况非惟本编之为然。如玉藻少仪檀弓等文字。散乱收取。僭妄极矣。但以此书之至今䵝昧遗放。大关世教。乃不揆浅劣。用下岁月工夫。如有的然可见者。妄以为玉藻乃曲礼之逸简。而内则逸者附焉而自做一篇。少仪则汉时儒者得曲礼遗简而傅会之。以应购书之诏者。檀弓则乃子游氏之后儒浮诞喜事者。赝作一书。因剿取曲礼几节而文之者。故其采取之法。亦用此意。悠悠千古。不得孔氏冢中奴。固无以证此案。然审其意玩其辞。方以聚之。节以分之。庶乎其不大悖矣。愿执事先究其大意。细栉其辞义。如无大误。幸精加勘核。一一付标。得以梳洗头面。以成全书。俾作此书之幸。千万控俟。

别纸四礼辑要疑义

出次奉庙。

出次似或因疠疫患难等事。想古人虽暂寓他所。亦必奉主而从。

废疾弟班祔。

长子废疾无后而不传重固可。而废疾弟祔庙。恐不可已。盖不传以重也。祔庙以情也。以古则虽未娶。在礼当祔。此与恶逆煞异。

为僧傍亲祭否。

绝服为不祭之证。而以朱子说。故稍存难慎。然盛辨或得朱子本意否。注说下条删去如何。

丧中庙主火。

此变节也。不可容易断。辑要所定恐有精义。盖幷有丧题新主。创造也。旧主火改造。仍旧也。非丧人所自创也。今因意外之变而遽作迭迁之事。岂忍为哉。移奉别室。何愈于祧迁。傍题独阙。岂免于异题。都依旧题。只似旧主还完。庶免他罪。且免许多碍嫌。愿更入思。

神主见失。

初失便设奠恐好。盖神道无所凭依。不可顷刻缓也。设奠则恐当设神位以告矣。陶庵所言还奉旧主。乃乱时事。若夫入贼手者。按说中已明其不可还奉。

代尽神主不改造。

改造列位而独阙最尊位。在以下位得无未安乎。幸更入思。

冠礼长子醴众子醮。

此等处只用仪礼恐好。但众子三醮。反似烦叠。家礼酌损以此否。愚尝抄冠礼仪。依家礼长众皆同三加祝辞。此意似却相同。

纳吉。

卜筮是古人受命祖考处。礼意至精。岂可轻废。卜于纳采之前亦好。假使不卜。存羊为懿。安知后来更无古俗。纳吉请期。行于纳币之前。实便今俗。而币者所以征也。不纳币而先请期。恐非礼意。故年前行礼时。未敢遽变。更下详量。苟可先行则其书当如盛示。

陈袭衣。

死者不冠。乃依礼注。非自书仪始。且仪礼只用掩其不冠。即经意也。此亦古圣人制作之权。恐不可评议。幞头幅巾皆不足用。用则当以缁冠。然此等处。当断从圣人。

深衣。

深衣在庶人为上服。而在士大夫又用为朝祭服之中衣。非深衣上不可加公服也。但今日公服。不足以加深衣上耳。愚意今之大夫直用朝服。尚可以加深衣。只用上领衣则折置一旁恐好。

妇人丧服。

古者妇人之服。如褖衣裞衣等属。制皆如此。丧服则特加负版辟领衰耳。若大袖则仪节云长至膝。长裙则别有一件。如今裙而十二破如深衣。此与大袖非一衣也。盖与古妇人丧服不同。家礼从俗。恐非虚语。

加领。

尝意古制只有辟领矣。单领或有据否。朱子大典所言。与深衣领制大率相似。似与盛见合。

所后出母服。窃念为所后而若子则所后出母独非己母出耶。服之恐宜。

盛论恐甚正。

慈母嫁。

郑说果难晓。王说见取。无乃有义否。夫服慈母如母。以养也父命也。其嫁亦服如嫁母。父命养己则故在也。不心丧者。非所生也。继母则恩义俱绝。反不若慈母之尚有恩也。未知如何。

妾庶题主。

称显母恐大逼。

父葬前葬母服。

父重于母。斩重于齐。父未葬改葬母则母之缌固不得以易父之斩。母未葬改葬父则父之缌当事而可以易母之齐衰。此义恐精。慎斋之欲一例服缌固过。而尤庵之言葬父以齐衰。亦恐未安。况葬本先轻。既下母棺矣。暂易缌以临父葬。于理庶安。父葬前葬母服条服缌云者。只言破母坟时成服之节也。祖父葬前迁祖母葬条服重服。指葬时之仍服重也。言各有当。非相左也。细思之切仰。

改葬告旧墓土地。

神其佑之四字。删亦无妨。

改葬服缌之节。

仪礼只有改葬缌三字。其有详略者。注䟽之异也。退溪取舍。抑有精义。而以人情言之。葬母无服。得无未安。既有服则虽父葬前。恐当成其服。

饭羹左右之疑。

家礼之时祭。羹东饭西。恐亦从俗。辑要之祔祭左设。亦只言从俗则如是也。苟谓神事而当左设则问解之自虞未为不可。而苟究其理则神道非必左设。如辑要所考。极其明白。如欲一正之则凡祭皆当右设。而从前所行。或难猝改。则宁从家礼行之于三年之内。犹愈于全缪。但祔祭既有祖考位从前左设。不可暂变而旋已。故辑要有祔祭右设之论。非以左设为神道之当然。

陈练服。

不练衰及去衰。皆大贤说。信有未敢轻变者。然果见得分晣。则直据经传。足为反之正之案。盖从圣尊经。自是大贤先祖法门。不遵其说。不害为遵其法也。但欲于其中。求方便少言说则盛说亦或无妨。但不去衰则负辟恐亦当存。绞带变葛无疑。

晨昏展拜。

不展拜之非。不必更言。但葬后亦不可不拜。古人晨昏拜。自事生已然。葬前因奠哭而拜。葬后哭而拜。练后不哭而拜。拜一也。

支子吉祭。

支子妻先亡。自当行祫。支子先亡则无事于祫。若始立庙于吉时则当行吉祭。

古礼卒哭受服。

今从朱子晩年说。依礼为卒哭变。极是极是。鄙人从前恨未得详考行之也。

左右设辨注。

曲礼进食注曰骨刚故左。肉柔故右。饭左羹右。分燥湿也。脯修处酒左。以燥为阳也。此亦似有所本。羹饭左右。岂以生死而异哉。此等处反古则正。

古礼禫祭服。

间传曰禫而纤。纤乃黑经白纬也。既纤冠矣。用黪布网。岂不称乎。且十五月禫者。亦直至二十七月乃吉。与此何异。

成服晩者行禫。

使人子而有人心则禫而可安乎。况以自安而设祭乎。朱子禫祭祝辞因用哀慕不宁何也。禫之为死为生。政天理人欲分处。恐不可两可。

过时不禫。

必再祭之义之为不可一祭而止之意。果如尊喩。而郑氏执此以为不禫之证则过矣。但不禫之义。如盛论亦甚好。然辑要之以连行再祭而为不可复祭以凟神。恐为正义。

摄主合祭当否。

摄主合祭。是辑要发前人未发处。吾辈所当发挥。

心丧不再禫。

眉翁再禫祝诚可疑。古岂有此据。

心丧变除。

本月丁日云者。指禫月耶。禫月则正三年丧始服禫服之月。其日除之。于心安乎。待吉月除恐当。

父在为妻杖不杖。

此当分拣说。周家贵贵。故大夫之适子为妻在不杖期条。其不杖可知。父非大夫则其子为杖期。而特父在位时。不得以杖即位。如父在为母。祖在为祖母。亦不得以杖即位者也。家礼无贵贵之礼。故通为杖期。此古今之异也。杖则固然矣。至于练禫则有舅主之。当以舅论。不当以夫论。苟有子则祖不压孙。子可以自伸练禫也。如是分别如何。

嫡孙承重而亡。次孙不代重。

旅轩说非为夺其重。特使之代其服。次孙持重借口。诚未然。

嫡孙亡无后。次孙持重与否。

庾蔚之于嫡孙承重亡则曰不得接服者。以兄既承重则弟不得夺宗也。于嫡孙亡无后则曰次孙当承重者。谓兄既亡无后则次孙可承宗也。盖以其时兄亡无后则用弟及之礼也。恐不必深非也。遂庵说似之。而我东旁支无夺宗之礼。何可用也。

承重庶子之子。父在为父之所生母。

曰承重庶子则已为后矣。安有将为后之疑乎。庶子已承重则已不得服其母。其子何可服其父之所不服也。恐当更商。

承重丧中父母祥祭告由。

论祖葬先后似未莹。告父筵何待葬也。既欲行祥则葬后亦可知。但告辞果似冗漫。然今不得辄改。可稍删节曰今以再期在明而祖考捐背。子当主祭。玆敢前期告由如何。

后丧中行前丧禫。

盛论甚中。可破千古之陋。

重丧中祫祭行否。

盛论甚正。母及祖母偕丧。不可待后丧毕之论。亦恐甚精。辑要此一节恐可删。

殡后馈奠之节。

妣丧虽先出而父丧必告母殡。岂可曰不知。服从于始。故既定父在之服则不敢以父卒而伸母服。馈行于时。故不敢于父丧而馈母肉。皆出天理之正。人情之恻怛不容已者。何可诿之以强作也。

父死本月。母死闰月变除。

此注果如来示。若夫以下当删。而次月变除之意。恐未必为欠。盖母亡之闰。自是三年丧之所不数者。假使父亡于正月。母亡于闰正月。则自父亡言之恰计一月。无异于二月之丧。如无他故。固不得不属正月。今有后丧先除之碍。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更延一月。恰似当丧月数而后此心庶几得安。此所谓莫之禁者也。未知如何。

母丧中行父禫。

此为丧中行禫之证。诚然。

本生祖题主。

嗣孙奉祀一句删之恐宜。题以显祖考则大不安。天下安有无父之祖耶。此等处不容蹉过。

葬后上食犹用素。

此果迫切。鄙人曾于内丧几筵。葬后权用肉。未知如何。但夏轩说终非礼意。

齐服。

古人行祀以质明。故但称黎明夙兴。无夜不睡之理。以齐服就睡亦恐慢。孔子有寝衣。以齐沐之軆。不敢自亵也。今人以鸡晓行祀。或可不睡。而亦或难强。只得少睡而夙兴。

告利成。

通考之辞。果似未莹。然而窃料家礼之意。主人受胙拜时。在位者同拜。则嫌于同受。而主人既受胙则在位者与有受焉。于祝告利成之后乃幷拜。若辞神则各自别有拜。

答张舜华

即拜审令监气力万福。承欢吉庆。大宅移奠。庙宇新成。奉妥有期可贺。庙内位次。非敢遽议。而谬询及此。实深惶懔。窃意庙内一行为列。本非古制。正祔同列。尤涉未安。今此庙内一位是正。二位是祔。若用今例南向作一行之制。则恐当于北壁下当中。安正一位。东壁下西向安二祔位。如欲奉正位于正中。而二祔位分东西对安则正合于明制及我文昭殿分昭穆之礼。由今则无正祔同位之嫌。由后则为仍复古礼之兆。寔为俱稳。节荐时仍曲设陈馔。亦复何害于义也。四龛一列连奉三位。虽空中间一龛。毕竟有正祔一列之嫌。窃恐未安。大抵从古而分昭穆则其义甚懿而或异于俗。由今而作一列则礼虽未安而无骇俗之虑。惟在斟酌。而惟正祔不可无分耳。且家礼有继祢小宗虚其西龛之说。然此恐未安。辑要曰始立庙者。只设一龛于堂中。亦恐照行。惟熟裁而处。

答张舜华

承喩有日笃老患候。幸有康复之渐。汤罏有暇。看综要有发挥新意者否。伯公何日到门。湖犷姑无声而西氛甚恶。此时进退。亦难意度。孔怀之情。宜先于恤纬之啸也。中庸四情。看综要所裁及退陶数说。恐与鄙说所谓公然平立者合。夫公然平立。即是不分理气善恶。浑沦说出。包四端在中者。尊喩既以此为是。则窃恐其得于意而失于言也。然愚之于盛说所云合理气者。未遽信及者。以此四情谓不分理发气发则可。而曰合理发气发则其于发处。依旧是两边跨在底见样。得无有异乎。后山翁之直作主理者。语头似快。而于中庸本旨却无害。恐当忘言而取意也。

答张舜华别纸曲礼集注疑义

篇题云云。既载元经。恐作篇题不得。

篇题亦训诂以后事。然今详此篇训诂。亦往往混于经文。简编之错。抑亦训诂后否。此文大槪与冠义昏义等文字相类。比曲礼本文大不相似。故敢如此说。今以此作首篇终篇。皆似不类奈何。

安民哉注。

安民之非效上说。既合鄙见。而窃见盛解犹作俨若思安定辞。则可以安民之意可疑。鄙注诸分配处。果涉穿凿。已删之矣。

礼从宜使从俗及礼不好狎一节。

此之属安民。恐不为不可。礼不好狎一节当安民。盛谕恐然。谨改以从之。

七年曰悼。

十年曰幼学以下。皆有事在。此之云悼。只以意名。而无自己所事。故与九十曰耄一例发之。恐不可易。

声必扬。

知其为己。改作知有人来则无病否。人子入父母之所。不必扬声。为客则古人必有将命者。不待扬声。惟常侍而犹不敢于其私者乃可如此。故宜于弟子之在师门者。

登席不由前。

为躐席只作解语。非经軆也。古者宾席必别设。由前由后皆可升。虽由后不必躐席。观乡饮酒礼可知。

卜姓。

列录而枚卜之。得吉则姓可定。只卜吉凶则恐妾终无姓。

重素袗𫄨络。不入公门。

作重素则与下节衰凶器。语势相袭。作重裘则与袗𫄨络。文脉相符。

书方衰凶器。

上节十字与衰字重复作一串义。经文简奥。恐不应如此。

必告之以其制。

其制字与其国字相应。且只是泛说其事之制。则何待越国而问方如此。

君子行礼。不求变俗。

盛说似长。谨此修入。然恐非丧祭章中文。盖其结局。在谨修其法。

瓜祭上环。

蒂际改作疐际。然以上环为末。恐未然。

火熟者先君子。

古者侍食于长者。先饭而后已。礼盖然也。

馂馀不祭。

朱子说。盖亦言父之馂。不可以祭其子。

表裘之表当作素。

曰表裘者。只着其裘以表见于外也。若素裘则各顺毛色。着在衣里。何害于入公门也。

见于天子。与射无说笏。

诚难强解。然细察似亦有条。

入境而问禁。

礼从宜一节。恐不宜入此。

十三章至十五章。表章分类似未稳。

此处盖难分别。所以屡致移动。今以十三章改作贽币之礼。十四章改作交见之礼。十五章仍作馈遗之礼。恐稍稳。

问天子之年章。

此章屡动而难的其所安。然较诸幼学一节之次。此为少安。盖均是称谓之辞。

拟人必于其伦。

此节盖无所当。作注辞亦未安。置事长章中。亦未必然。今置礼不下庶人之上。自为一节。未知如何。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此十字主意。在名分品第。所以在此。置之事君章。恐无当。

季康子及孔子一节。

此二节明是作檀弓者所伪撰。恐不可混。

羽鸟曰降。

作错语恐有理。然未敢的。

曰疑而筮之弗非也。

言既筮之则不更非毁而违之也。然辞旨冗涩。有难为说。鸣远曰卜筮以下注辞。似然。

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

讳避同于名者。如父名雨不得斥言天降之雨也。祖以上盖不得常讳。

古之君子必佩玉。

此节亦屡易。今置之末章君与尸行一节之下。未知是否。

少事长及虽婢妾条。内则集注。

少事长别为节。果甚好。虽婢妾一节。今置之非馂莫敢饮食之下。未知何如。

外内不共井。

此等果难晓。然只得如此说作不共汲井。亦恐牵强。

夫复使人日再问之。

此盖注辞。言经文所云至于子生。为子生复日再问也。今混作经文则语不简精。

接子择日一节。

上文三日卜士负之。而今曰接子择日。下文言择于诸母与可者。而今曰卜士之妻大夫之妾。皆不相合。此篇文多搀入。不堪尽存。

毋不敬以下四者。各为一事。而四者乃礼之目也。俨若思以下三者。又是毋不敬之目。以下论舜华所撰戴礼管见中疑义。

俨若思以下。既是毋不敬之目。则毋不敬不当与三者各为一目。

祭统曰孙为王父尸。父北面而事之。观此则主人之子。亦为尸可知。

朱子曰尸用无父母者。祭统亦只言子行。所谓父北面而事之者。亦恐只指父行。注说可据。

烛不见跋。窃谓为客者当如是。恐主人夜久厌倦。

不见跋。作主人事恐好。

王父母则曰王父母。乃所以不名云云。王父母之讳不讳。岂在父母之逮不逮乎。

此下诸条。皆以讳作不名。恐未考。不名者不名以呼之也。讳者避其同于名者。如父名松不敢斥言在山之松也。故王父母亦不能常讳也。若不名则虽百世祖亦然。

日而行事则弗非。如云不可曰非也云云。

弗非者。言既筮得吉日。更不非毁而违之也。日而行事。如言既定日而行事必践之。必以其日行也。

檀弓诸条。

檀弓一篇。无一不诞妄。其间有一句二句窃取曲礼文而缘饰之者。今随语生解。多费辞说。恐无所当。

月令参保介。参农官之名。

依旧解恐无害。参之为农官。终无古证。

人果倮虫则只得中央而为人耶。

虫动物之称。以人为倮虫之长。亦恐无害。羽毛之虫。只得一气。而四气亦无不具。人得土气亦然。但水火金木偏气。故偏者为主则他气亦从而偏。土冲气故他气亦从而冲。

曾子问私丧可以除之一节。君子过时不祭。祭当作除。

曾子问一篇本多可疑。此节尤涉疑晦。后人多因此曲为辞说。致使父母之丧。过时不除可叹。虽以此节言之。孔子只言不行除服之节而自除也。所谓君服除而殷祭。乃指私家常行之盛祭也。曾子疑遂不除亲服。故孔子复言过时不举者。非以不能行而不除丧也。特不举过时之祭也。此祭指除丧之祭也。

气容肃。气出入息也。

气容犹言气像。

扬休。动曰扬静曰休。

扬休作动静。恐太生。依旧说作阳休恐好。

明堂位。先儒为成王未必赐。苟无赐受之事。则鲁何以有四代礼乐。

设使成王赐之伯禽受之。只用飨周公。岂使后君僭礼哉。且虽不赐。鲁自用之则有之。臣之僭君。岂受赐而然。

杂记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缌。缌十四升半。

十四升半。不太侈乎。既曰朝服十五升。又曰去其半。盖以十五升之缕而为七升半之布则细而踈。细故过于大功之八升。踈故制服而不侈。如是看何如。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云云。以此观之。四代之皆为黄帝后。似亦无疑。

祭法说甚荒诞。今以此遂以舜为黄帝后。则尧舜果同祖乎。周家禘喾之说。朱子固用之。然考诗中只及姜嫄。程子所谓周祖后稷以上推不去者。幸详之。

孔子闲居。天有四时云云。四时即神气。风雨霜露即风霆也。

天以时言。虽风雨霜露。亦以时序而言。地以气言。所谓风霆只指其充塞发见之气。其归则一而其分则差别。恐不可混。

深衣注十二幅皆名为衽。而曰衽当旁者。以其斜裁曰衽而斜裁者两相凑合于两旁也。两边不覆缝则不坚。所以曰再覆缝而曰钩边。

十二幅皆名为衽。本非经意。礼经明言衽当旁则衽在裳旁。正得经意。今主彼而疑此。甚失鉴衡。且以覆缝解钩字。本不相着。岂可复踵杨氏之陋乎。

射义修身以俟死者。不在此位也。位犹科也。当以不在此位为句。谓不在当去之位也。

此篇恐不纯正。若欲因文而解之者。则不在此位也当为句。似若疑而问之者。其意若曰如此者。其不在此位也。以为如何。

丧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古今异宜处。

祥日鼓琴。岂经制也。檀弓诞妄。后儒又往往傅会之。今如此说可乎。

答张舜华

顷谕极荷至意。苟得使综要一部。可以无垢可洗。则何惮乎十反而十改也。但恐吾辈之所恃而为是者。自人观之非真是。今日之所疑而为非者。自后观之非真非耳。此书之例。与元文言异而意同。异者别项以附之。其或有可疑而不得不辨者。乃圈而别项之。若幷附为圈则将不免混淆矣。或未察耶。某氏之例。果以伤虎之戒。有改定之议。终思许多碍处有如盛谕者。只得置之。未知如何。礼书曾一经盛勘矣。幸尤着眼酷加雠校。以待后商。千万企仰。别纸所论。略以鄙意还贡。幸赐覆教。

别纸论综要疑义

第一篇动静阴阳之本章。附朱子曰天地之间。只有动静条按说。

凡看文字。当先看立言本意。谨按此条。先君之以朱子此说。谓犹似与晩定有间者。非以太极之不可谓动静者为疑也。朱子之谓太极不可谓动静者。亦非谓太极无动静也。朱子尝曰动不是太极。但动者太极之用。静不是太极。但静者太极之軆。盖太极虽能动静。而不可以动静遽谓太极。如人有出入。而不可以出入为人。故朱子以动者静者为太极。而谓动静不是太极。今以太极便是动静为非者。即此意也。来谕释此以为不可以目前动静者为太极。幷将动静不是太极之说。滚同下语。恐不得朱子本意也。先君之解动不是太极一条。直曰太极固有动静。而不可以动静为太极。与朱子说无异。何尝疑太极之不可谓动静耶。来谕自下说处。皆精深无罅漏。而窃恐看他人意不着耳。若先君所以疑此段者。恐在乎首数句之直以动静当阴阳。与末段形上下无分之云。微有太极阴阳滚同是一个动静底意。与他处说太极自会动静及何关于气者。微有间也。幸乞详考。

次段理不可以动静言。

此以太极言。正指本原处。来谕却言现在事物。不几乎问东而答西乎。或言理动静。或言气动静。固各有当。而今曰理不可言动静何也。或言本同之性。或言气质之性固也。而若曰性不可以言本同则可乎。

朱子曰有是理而后有是气章。考证后说。

谨按此说气质之一下。自注曰相因故曰一。理气之二下。自注曰相待故二。似大煞分明。譬之饮食。气与质。犹米与饭。言其名则固二而其实则以米为饭。乃一也。理与气。犹菽与粟。决是二物。虽合而为饭。终是二而已。幸更熟思。

第五篇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章。朱子曰人物之所同者理也下按说。

此条南黎翁尝疑之。盖心有同底有不同底。谓心不同者。亦确论也。所以有此疑。然细观朱子此说。不能无疑。夫理之同者。其本軆也。而论本軆则理同而心亦同。心之异者。因气禀之然者也。因气而不同者。不惟心之不同。虽理亦不同。今乃连说理同而心不同。是判心与理为二也。朱子尝曰吾儒以心与理为一。释氏以心与理为二。与此说不啻燕越。岂不可疑哉。且孟子此章。言人之异于禽兽者。正指此理。朱子亦云君子所存。存天理也。今曰理同而心不同则乃存其所同而非存其所异也。尤可疑也。若夫心之兼气者。何待于通人物也。只论人已可以兼气言。按说非欲单以理言心而如此。直以此等处。不可将理对心而二之也。幸细入商。

朱子曰气质之性。亦是从这里出条下按说。

气质性一段。承煕与俛宇公亦尝屡疑而屡质焉。今举世人皆疑之。仁兄亦疑之固也。此所云这里出。亦不妨如来谕所云。其下未发时气质性亦皆在之云。宜其为的据。然愚于此。亦半生思索。乃终以先君说为定。请略陈之。大凡看文字。须先讨立言者意思始得。此气质之性四字。历千圣而始发于横渠。其言曰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夫此形字。若作有形之义则是将天地之性归之于禀形以前。禀形以前。命也非性也。为说不去。不得不作形著之义。既形著矣则非已发乎。西山真先生释此曰善者其先而恶者其后也。先善者本然之性也。后恶者气质之性也。所谓善者。超然于降衷之初。所谓恶者。杂出于既形之后。其非相对而幷出也昭昭矣。此一证也。且此既以有善有恶者得名。则从古圣贤。无未发前有恶之说。未发而有恶则性善之说。将归虚假矣。程子之言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以水之流而远未远证之。而断之曰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此二证也。至于朱子手录。果无分明说此性为已发未发处。然勉斋黄先生尝答人气质之性之问曰方其未发也。此心湛然。物欲未生。气虽偏而理自正。气虽昏而理自明。气虽有赢缩而理则无胜负。及其感物而动则或气动而理随之。或理动而气挟之。由是至善之理。听命于气。善恶由是而判矣。末云愚尝以是而质之先师。答曰未发之前。气不用事。所以有善而无恶。至哉言乎。夫勉斋朱门高足也。其亲承旨诀。著为成说。如是其明白。而与此㽦录一段。不啻冰炭。后人取正者。恐当以勉斋录为主。此又非一证乎。如上段出字。设若以来字意看。已是离得本位。从此理来者。乃非从此理发出来之意耶。此下五条所录。虽言气质之性。幷不及发未发上。非可以一例看也。又如退陶图。诚难测其微意。然观其情圈所言理发气随气发理乘之云。与夫图说发而流于恶之说。恰用勉斋此意。其答洪耻斋书所言未发之前惟理而已。安有恶乎之说。又直用朱子此答。其谓未发前无善恶之性则已的然矣。今此来谕所云以不杂者曰本然。以不离者曰气质。虽似方便。然细思之。大是笼罩。试思天下有离气质底理乎。以其不离而谓之气质之性。天下只有气质性而已。何得有本然性乎。况周子以来。言气质性者。明明说有善有恶之性。今乃白撰一个不离底气质之性。直是自家说。非前人所言气质之性也。所论综要中未发偏全之说。亦是将此意推去者。然亦恐未察于综要之旨也。夫理赋于气。始名为性。乾健坤顺木仁金义。已自各有所主。其有偏全。性之本然也。故孟子论犬牛人之性。直说作本然。何尝曰气质之性哉。综要大旨以偏全属之本然之性。而惟其受变于气质而有善恶者。乃名为气质之性。乃用张朱本说也。夫以偏全言气质之性。则其意未尝不精。然终是本然之性元有偏全。而性之全偏。未便是善恶。若论气质之性。不得不依周子刚柔善恶之说。以是分判。当决其未发之有无矣。人之驳此者。常以发则为情之说断之。然古人言性缓性急。节其骄淫之性。克去性褊等之性。分明指已发。盖未发者。性之本位也。已发者。性之变名也。只缘气质如此。发出便如此。是亦犹性然也。岂惟此也。古人以习俗为性。以癖好为性。此又进于是者也。愿仁兄于此一番大下工夫。究竟此一大案。如承言有谬妄者。不惮覆教。

第十篇孟子曰可欲之谓善章按说。

此之二字。果似不别白。详其文势。只是言有甚之欲恶也。其言发于人心境界者。言发于欲生恶死地头也。然既不别白则不妨稍加修改。未知如何为宜。幸赐指教。

李子曰人心七情是也章下小注。

道心之说。果难臆断。今只看退陶此说则或可依来谕通指未发。然详看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八字对说。已指那发后形状。心字上着一道字。便见由道义而发底意思。朱子释此曰虚灵知觉一而已矣。而生于形气。原于性命。所以为知觉者不同。夫原于二字。已是自本原出来之意。而为知觉三字。正指其发处言。又尝曰道心是知觉得道理底。曰知觉得者。非发处耶。如是则圣贤立言本意。只在已发。却硬说通未发。非搀入外来意耶。退陶此说。亦应不与立言本意有异。其谓贯始终通有无者。无乃谓道心之酬酢裁度整顿收敛。兼包志意境界。不比四端之只属初发地头耶。先君之曰自初发至已应。乃言自始发之初至应事。已了地头也。初发固无异于才发。而已应实指其终条。来谕似混同一板看。无乃未喩其旨耶。但道心既微。果难骤议。乞更详考覆教。

答张舜华别纸

太极便是动静。

看朱子本意。当以朱子之言。朱子既曰动不是太极。但动者太极之用。静不是太极。但静者太极之軆。此非朱子本意乎。今此太极不是动静者。与此意有异耶。所谓形上下无分。亦以此意看然后恐尤分晓。盖动静是虚字。言理则理有动静。言气则气有动静。不可指作一物。不惟不可说太极便是动静。亦不可道气便是动静。今曰太极便是动静则孔子所以分别说易有太极。为无当之赘语矣。朱子之凡言动静处。言理则以理看。言气则以气看。于通理气处以通理气看。方无抵牾。必将此不说理气底动静字。管归气边然后不抵牾耶。幸乞详思。

气质之一。理气之二。

看文字。须精辨。不可汩董。又须看立言本意。不可迁就游移。今此气质之曰相因。理气之曰相对。本非疑晦难明。偶缘仁兄一时生别意。遂至枝蔓。殊可怪也。物之一者。有始终本末则为因袭。物之两立双峙者。为待对正义也。朱子曰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曰以成则所谓一而因也。曰亦赋则二而待也。此岂难辨哉。盖曰气曰质。其名亦异。直谓之一。似涉迳庭。仁兄疑之或似之矣。然以理言则天也性也心也。尚可一之矣。以气言而气也质也形也。独不可一之乎。但理与气决是二物。只可对待而不可相因也。来示中气因理生之因。似若混作一因字而下一生字。已相对而非相因矣。复曰理因气存则又逐虎而失泰山矣。理岂因气而存者耶。若曰因气而著则庶不差矣。然下著存等字。已作二物矣。所云质待气气待质。只是因字意。非相对两立底意。此所谓不可汩董者也。鄙说菽粟之谕。只指其决是二物。何尝及理生气乎。况乎形上下乎。如仁兄味与饭之喩诚精矣。然亦岂可曰味生饭乎。又岂可曰味形上而米形下乎。此等处一似迷藏。不谓明坦如仁兄而有此般话也。朱子曰理气决是二物。仁兄欲一之耶。此等处亦恐非仁兄之本意。偶因一时乍见。遂生许多笔澜。幸更反思。

气质之性。

气质性一段。非惟综要大论。乃天下一大疑案。承也肤浅。岂能一语而决之耶。但有一铁定不可易者。气质之性。有善有恶。而未发之前。有善而无恶。此所以百回思量。毕竟主已发后始有气质性之说也。来谕反复。非不浩渺滂沛。而窃恐比前谕更生出许多支节也。前书犹以偏全说则未发之地尚无病。而今即以善恶说则虽说百般分䟽。终未免未发有恶之证。以愚料之。极是惶恐。不觉汗出。试更平心一思。苟性之未发。已有恶在。何以曰纯善。且如尊谕善恶皆在。则程子何以曰不是善与恶在性中相对。尧桀之未发已异则孟子何以曰人性皆善。程子何以曰尧舜之于路人一也。朱子又何以曰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也。其必有惕然而动于怀者矣。窃料盛意初间。只认偏全为气质之性。及说到善恶之性。遂复仍循拖带。欲以偏全当善恶。而又嫌恶字太重。稍欲轻其名义。俾勿辽越。然偏全之于善恶。政似水薪之于冰火。终不可见卵而求时。如一勺一桶之水。纵有大小多寡之不同。何遽以一勺水为恶也。且一例以偏者为恶则天之健地之顺木之仁金之义。万物之各得一偏。皆只有恶底性。虽是人不免有薄与寡者。皆只有恶性矣。乌可哉。夫恶之所生。只由于发后之有过不及。未发之地。都无一事。将何指为恶。纵是桀纣。不做一事。不起一念。安得为恶人耶。今欲强以名之于未发之中。宁不臲𡰈而不安乎。若夫本性之言偏全。虽若可疑。然性之得名。实在乎禀赋之后。盖自乾健坤顺以下多偏而少全。干偏于健。干之本然也。坤偏于顺。坤之本然也。偏于仁木之本然也。偏于义金之本然也。牛马之本然。健顺之偏也。大黄附子之本然。寒热之偏也。具得健顺五常之全者。人之本然也。皆其受生后本来如此者。非受变于气质者也。故从上圣贤一例以犬牛人水火之性。指作本然之性。其说具在。本非综要创立之旨也。若来谕所证先儒说。幷未见十分亭当。程子以生之谓性。谓人生而静不容说。以善恶谓不是性中元有。何处说未发有气质性也。张子形而后之说。犹可诿之于不别白。而至于西山分明说杂出于既形之后。岂可迁就为说也。勉斋录与㽦录。皆承闻于朱子者。而今以勉斋录只诿之勉斋说。但将㽦录作朱子说。恐予夺之搀入手分也。退陶只分书性情之圈而不别下说。惟未发惟理无恶之说。出于手笔。曰惟理曰无恶则其无善恶气质之性者。不其然乎。愚之以不知为不知知之为知之。亦何害为初学之方也。大抵仁兄之以不杂为本然。不离为气质。似巧妙而实笼罩何者。理赋于气。方名为性。是则不杂而不离。今欲釐而二之。别其名目。只似一场博谜。无干实事。况此不离底性。何可以弗性。何可以反之也。又以善恶当未发则虽百般牵遮。毕竟侵破性善宗旨。断非可行之说也。惟是纯善之当本然。偏全之当气质。考诸名义。若无不可。当初鸣远公与承煕之屡质于先君在世之日者。亦在乎此。不惟承辈为然。朱子尝论五行各一之性。亦有认作气质性处。或者朱子初时亦曾如此立说。而㽦录出于其时欤。假使前古无人说偏全气质等性。有一贤者立下自己说曰偏全乃气质性也。既于理无大乖。夫谁曰不可。但张子已立下气质之性四字。即曰有善有恶。曰弗性曰反之。孟子说犬牛人性及人之异于禽兽者。皆指作本然之性。朱子释天命之性。即曰人物各循其性。各有当行。其名义已定。指类已分。有不可汩者。诚思此善恶不齐之性。亦可以存之循之乎。牛顺马健火上水下之性。亦可以不性而反之乎。是其毫厘之间。一南一北。之燕之越。不惟不可相混而已。是又说之而不去者。于是乎此善恶之性。无可着迹于未发地头。而始知勉斋翁此录。真得子朱子口传心授之旨。足以为千古气质性之三尺矣。既蒙曲垂开导。不敢不毕陈其说。庶赐覆教。

答张舜华

顷覆感荷。僮指从无何至。询审尊候万旺。又可慰。承煕屡泣楸阴。尚未定精向里。俛公尚无音可讶也。南塘集何处得来。每欲究观其全部而未能。今可借其馀尘耶。但示中气质之性之说之合处。窃恐却有可忧者在。此老平生主未发性不同之论。其根祟在此。仁兄苟求其故。当见其同而反其观。深悟从前立见之偶偏。今乃喜其相合而若有所藉言者。几何不骎骎与之俱化哉。第俟尽究一通。徐徐溯源寻委。以极其归然后。更议取舍如何。金溪丧可痛惜。江左更无人镇定之者。岂非世运所使欤。

与张舜华别纸

人物性同异之说。系是先辈大论。固难容易劈下。然槩以前圣贤所已说者推之。亦自可见。夫天下之物。同得是理以为性。其性本无不善。顺之而行。皆得其道。此则人物之所同也。其所得之理。或多或寡或全或偏。有万不齐者。此人物之所异也。其同其异。只是此性。如润下之同而河海溪涧之异。只是水而已。此综要所谓有性则同而为性则异者也。其只执其同而不许其异者。固亦落于一偏。而犹有见于一原之本矣。若南塘则只执其异。硬把本原之同。归诸人物未生之前。则不惟偏见之为失。又于此性大本。全失其面目矣。且其所谓异者。毕竟只指出气质之性善恶之不齐者而当之于未发之地。则是此未发之地着不得纯善二字而只有这或善或恶之性矣。然则成汤所谓若有恒性。孟子所谓性善。一一落空。而告子生之谓性。扬雄善恶混。为至当不易之说矣。如何其可也。大抵仁兄偶于气质性一款。尚未十分照破者。乃在乎全偏多寡之认作气质性。虽似与南塘说一串来。然其实则分同异于一地头。而以同者为本然。异者为气质。是一物而二名也。南塘则分同异为二层。以同者为非性而异者为性。是一物而二处也。又大相辽越矣。南塘所谓禀形以后有气质之性者。政以本然之性。为禀形以前物事也。以此入见则文理或可通。而兄则以本然性亦作禀形以后有者。则所谓禀形以后有气贤之性者。偏而不圆。文理反臲𡰈矣。又如何相合也。朱子以后大儒更无逾于勉斋,西山。兄不此为证。而乃以南塘为证。恐未可以折倒人言。只见得不择轻重喜同恶异之病。况其所谓合者。又得半失半。小同而大异乎。如使前古圣贤有以偏全多寡。定作气质之性。又或言未发之地有善有恶者。则盛说始可伸矣。否则窃恐千般说出。毕竟有碍。幸更深思。

答张舜华己亥

伻人奉书至。细审辰下康强逢吉。涵泳乎理义之府。有人不及之妙。伯公又骞扬名途。内腴外彪。可谓二难。俱可贺也。未发气质性之说。顷对几至唇焦。纵未见印可。有一段可恃者。在于善恶姑勿论之说矣。盖气质之性。有善有恶。而未发之前。有善无恶。能知善恶之不容于未发。则气质性之不容于未发。更不待说话矣。意谓仁兄之明。已了然于一转思之间。今承示谕。尚以鄙见之迷暗为忧。而又寻却一别证来攻。诚愕然失图也。夫以退陶图圈之合着本然气质为证则诚或可为盛见之一援。然今此答奇明彦书。直以性作兼理气有善恶者。而其答洪应吉书则直曰心之未发。气不用事。惟理而已。安有恶乎。此其意盖谓通言此性则有本然性之纯善者。有气质性之有善恶者矣。惟是未发之地则不容有气质性之有善恶。而只是本然性之纯善者也。其曰从理在气中处言者。盖谓此理之在气中。自不免有善恶。非谓未发而在气中也。由是而推诸图意则亦只是普说本然气质之名目而已。非直谓对立于未发之前也。如今盛见。信以为未发之地。果兼理气而有善恶乎。此是千古圣贤所无之说。令人骇惋错愕。皇恐发汗。此独不可立地回思乎。仁兄欲以此晓鄙人使之烂漫同归。则是不过欲相率而入于荀扬之域矣。奈何其可乎。千古更思官衔之疑。南溪说所云受嘉善而无实职。只得合旧衔者。指承宣之阶嘉善者也。鄙说所谓判书崇品。实此类也。不必异同。至于四未翁则通政乃寿阶也。以寿阶则护军也。非实衔耶。舍此而书都事。亦恐未有的据。世有参奉仕而寿阶崇政上护军者。亦将书之以崇政大夫前行参奉耶。愚陋有疑。故未敢遽诺。幸乞更思回教也。

与张舜华

顷寄俛公书。其中气质性一段。既许圻看。不能不略控愚见也。窃详盛意。似谓未发之时。本性纯善而气质性有善恶。如此则非两性交窟耶。又或以为一性也而单言理则纯善。带气质并说则有善恶耶。如是则此一性已自有善有恶。乌得为纯善耶。且未发二字出于子思而直谓之中。以状此性之纯善而已。何处更容杂气之性也。程子曰其未发也五性具焉。而其炽荡不齐者则在乎神发之后。朱子曰未发之前。气不用事。所以有善而无恶。退溪曰未发之前。惟理而已。安有恶乎。此千圣相传宗旨也。今必欲以善恶二字。安之于未发之地可乎。至若下段所云未发不可言已发不可言。已发可言未发可言等说。虽出于极费心力。恐皆揣摸皮膜。和泥带水。转成风影不可捕捉也。夫勉斋录及综要所辨。皆直言未发之无气质性而已。何尝只说有之而不可言不可见也。是皆不免推抑之失当者也。夫所谓㽦录者。谬误不一。开端下说一似以天命之性。为不根于心。而直将气质之性为此心本根。其下人心道心之喩。又使天命气质。都根于心。并立为两軆。至其所谓未发之时只是浑然。所谓气质之性亦皆在其中者。又混将理气为本軆之浑然者。此皆果合于朱先生定论耶。若夫勉斋所录则自始至终。脉络井井。同异俱判。軆用并著。无一可疑。其取舍从违。一按可知。况朱子手作通书解。分明说气质性之为中就已发言之。今肆然援引朱子。以为已发不可言性之证。不亦大误耶。夫所谓气质之性。本非以气质为性。亦非以此性之在气质中者。便目为气质之性。亦非自为一性于本性之外也。特以此性之因气质而有变者名之也。此性未发。固已有偏全多寡之不同。然此其本来已然。而非有变于初者也。故从古圣贤。既定作本然之性矣。其指证以为气质之性。乃在于刚柔善恶中之有变于本性之纯善者。此刚柔善恶。亦应有所由之苗脉。然其所谓苗脉者。只在于气质之刚柔粹驳。而未发之地。理自理气自气。气不用事。惟理浑然。何由觅得善恶苗脉于此理也。其在已发也则气始用事。此理之乘气而发者。或管摄他不得。始有或刚或柔或善或恶之分焉。虽以喜怒言之。刚者喜也刚怒也刚哀乐也刚。柔者喜也柔怒也柔哀乐也柔。其喜怒哀乐情也。其刚柔善恶。即气质之性也。若只有喜怒哀乐而都无刚柔善恶则何以有万事之分吉凶之判哉。今于已发则曰只是情。不可言气质之性。于未发则曰已有刚柔善恶之杂。其奈不合于事物之变而有违于圣贤之旨何哉。且此性字之移用于已发地头。不啻多矣。孟子以口之于味等五者为性。是以性之欲为性也。程子言恶亦不可不谓之性。此又以情之流者为性也。至于朱子。又直以情之不中节。为气质之性。今何苦而不遵守之。硬说已发不可言性。执定不的之一录。尽弃圣贤之的诀。为此有百害无一益之说哉。以吾兄之明。一回虚心。便可照彻。幸愿仔细入思。且见近世一种学问。务为笼罩依违之说。以不逆人意。保却完名为事。未尝不叹息于衰世之意也。今见所云可言不可言之说。一似有此般意思。或者万一积困世谤。生此方便之道。则其于此学。岂不为大害耶。每念朱先生壁立万仞之意。直竦然如有撑起者。聊为吾兄诵之。倘不呵斥其唐突耶。主臣主臣。

答张舜华

承审读朱书。有无穷意味。天之饷仁兄亦厚矣。吾先君一生精力在此书。小子无状。不能万一于承述。仁兄既深嗜之。又肆力焉。庶几大家发挥。受用无疆。不负平日期勉之意耳。毒虫无知。不少饶朱书肚皮耶。使化儿断狱。亦宜殄灭无遗。然古人有以杀之为失仁而放之者。此又一种道理耶。抑一时偶然意思耶。虽细事亦当一番经心也。今又以二虫之饕食冒进。难于尽除。反求乎吾人利心之乍退乍进而叹其不能断除则尤使人悚然也。且念二虫之为害。虽欲除之。或有势不行处。吾人一个心。又缘何不能除去此病也。思之惕惕。愿制出一剂。顿服取效。且分馀沥以涤此草木之胸也。华西集有欲售直者。探鄙家可买。四百里而至。盖年前雅言抄本为死马骨也。但日间读来读去。多见其可敬可信处。仍念此老所见既如此端的。何复有偏听之惑。或者此老所尊信群公。果皆足以折服此老心乎。思欲更取某公某贤文字。虚心一究。未知此非试水之图耶。

别纸

愚伏集记疑诸条。凿凿有据。且与承煕所闻吻然相契。更无容评议也。所辨答曺好益书所云理为本气为用六字。亦似得其本意。然只曰理为所发之主。气为所发之资。则恐见者以为不着本语而无以遽释其疑也。愚意则愚翁本意。只是言理为本軆而气为作用。这本軆常乘此作用之气云尔。未知如何。其论答金子亨书传重代服之别。亦甚明白矣。代服之礼。在吾东已成大论。果可遵依。然既无经据。往往多歧贰。顷俛宇公寄书言此礼之不可。欲作一辨寄示。未知据何义而做骨子也。又未知何据而证代服之为不易之正理也。幸更细思。其癸亥论礼箚子。尽明畅而达于理。足为千古之正案。仁兄之论。适与相契。亦可见公案之所同矣。但以称子之故而疑其不行三年者。窃恐有不必执一者。盖称子。定名也常也。不行三年。压于尊也变也。如女子适人。父子之名未变也。而服则不得斩。此非称父而不斩者耶。区区愚妄又有所积疑而不解者。仪礼斩衰章曰为人后者传曰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若子。不杖期章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据此则于所后。只曰为后曰若子而不书父母。其于所生则直称父母。与程子以后诸贤之说。似若相戾者何欤。或者古人以为后之义。重在承重。而天属之称亦不可遂绝。故皇考孝子之称。虽施于大宗。而曰父曰子。不嫌仍之于所生欤。若或如是则如汉宣帝及我仁祖之称父于所生。尤无所碍。未知如何。此即欧公濮议之见斥于大贤者。固知为大谬。而区区有疑。因事一发。亦所以求正于君子。以破蒙蔀者也。

与张舜华庚子

岁前一书。为老兵所淹。其达既迫晦而承覆乃在新年。既自讼不敏。亦不害为新年第一消息。其一尊候百福。稳读朱子书。深有所感发于筼壁灵芝之意。益自奋发淬厉。思所以大拓义理之府。以为吾道光也。其二承之无状。德业日退。疮疣百出而不自知。乃蒙仁兄辱赐箴砭。有以深中其症祟。俾有以栗然自惕。庶几惩创于馀日也。二者实吾两人所以藉力以为毕生之地。岂非新年吉庆耶。但仁兄所自感发于心者。固自解受用。其在承者。兄纵能察其病。然亦或未实其受病之源矣。夫承纵无状。岂不知虚受之为美而凌厉之为病。只缘当初入心。以求是二字为法门。深以崇饰虚让。黯黮以欺人为非。每以朱夫子是曰是非曰非。吐心吐胆以相与者。为白直心法。才有小见自得者。辄向人说道是直。到己说穷处。始肯回头更思。苟见得人言有理处。亦不敢遂非而自是也。惟看此一是字。在我则主我。在人则从人。实不知人我之有异也。既自信如此。故人有尤之以固执强辨而不能退让者。亦未尝自讼以为实病。但其素质偏狭。多为浮气所引。往往见于辞色之间者则距心之久矣。而工夫未笃。至老不化。叹息不堪言。平生多小触忤。积受谤议。每到不相信处。惟以不必尽言。为藏拙一方。而独于平生肝胆相照之地。又复不加深戒。期在吐得尽时。其病又随而发矣。而犹不自知其发也。人或知之而不肯告。非仁兄之爱我深。何由得自知。独怪吾兄既见此于相处之日矣。以兄忠厚之气婉直之辞。一遭面谕。庶几懑然心服。仆仆负荆。何泯默至此。乃以纸面而诏之也。无乃承积病为祟。其发甚厉。更有不甘承服之虑耶。是承之病。将至于难医也。尤庸惶惧战栗不能自定也。然承自料于仁兄不敢不受责也。愿自今痛加绳纠。勤加教诲。俾有以自鉴。礼辑岂承所自句当。况次第有多少讲定去处。仁兄而辞。谁将任之。从近枉临。抱孙一弄。因开砚几日可了此。江左行承且陪随。恐得两便。未知尊意何似。笄䯻已试古人之仪。可谓敏于行矣。白珊瑚无来者。或者忘漏耶。急欲助成美意而有不可得者可恨。且其作䯻之法。有合更考者。经既无文。注䟽家皆云以縰韬发作䯻。横施于笄髻中。如是则只如今妇人安䯻法。先以发相缠绕而后横插其笄矣。汉史云城中好高䯻。四方高一尺。以此考之则男子髻比妇人环髻稍高矣。且古缁撮用以撮䯻。则是其制略似今东人髻。但不作椎形耳。若如注䟽则何以能稍高也。士丧礼鬠笄用桑长四寸纋中。注纋笄之中央以安发。䟽两头阔中央狭则于发安。夫纋字未详其义。然经握手牢中。注牢读为楼。谓削约握之中央以安手也。今文楼为纋。以此考之。纋与牢皆是削约之意。曰纋中者。盖削约笄中。使发不左右移动也。如是则非作髻后乃从外贯之者也。必先横笄于发上。却以发上绕笄中而还复缠结于下。仍以总结之矣。其下又云鬠用组。乃笄会发之后。仍加其笄矣。此虽死者之髻。生者亦应推此。顷对只以意说得如此。间因少辈考问。试作丧冠丧服纚笄总等考证。推到髻制而未及成说。今因盛示而及之。未知此说无踈漏否。笄若在彼。即投付否。承亦欲急试之也。

答张舜华丙午

意于此中受夏侯尚书。顾我无闻道之分。默贺莲花台善缘。非地府夜叉手法所到也。何来玉字。辱此板穴。忽觉吾人一个心。初不以地为限也。承此来既有命焉。只得安之。但恨歇后一纸。不关国家丝毫而却为异类所辱。随其所引。强作话说。直欲喷出一番口气。而但念吾辈道理。常从平平地自在。只用得一个按住法门。觉胸里无他事。辑要幸得一番看过。然此中喧聒。更似市中看籍。又患书册未备。不能稽考。今且依此写一本。而鄙里无人检察。遂托儿子命一人裹走乃里。请弘从傍检。且邀吾兄从隙临教。以毕此役。仍裹入荼田一校。遂付板本。未知此事能如意否。自入此中。惟有此事上心。吾兄想同此怀。幸终始荷一担也。

与张舜华别纸论仪礼集传疑义

仪礼䟽威仪之释恐未稳。中庸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威仪如曲礼之类。此仪礼之仪。恐当训作仪节。

士冠礼注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三代时童子任职有据否。盖大夫之子自用士礼则有可据耳。

士冠礼筮于庙门䟽。不筮月者。夏小正二月。冠子娶女。时有常月。故不筮月。愚按经曰冬皮屦夏葛屦。何以曰有常月。

筮宾䟽贤恒自吉。故先戒后筮。恐非郑注本意。愚意郑氏所言贤者恒吉。盖言宾当取贤而今筮之。若无取于贤而只取其吉。然其理则贤者恒吉。筮所以择其贤也云尔。何尝说先戒后筮之意耶。若夫先戒宾者。请贤之广也。后筮宾者。于贤者之中复择一人而冠之也。

宿宾注进之也。此恐与隔宿戒之之意。不可混也。考字书宿素也。窃意宿有预底意。盖先一宿而戒之也。欲预知其必来也。

缁布冠注六物云者。其一盖指𫠆项。其以缺项作𫠆固误。然古者缁冠临着乃合武。缺项之自为一物。与此同箧何怪也。

昏礼问名。自为大节。曲礼亦曰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盖昏礼至重。虽妇人亦不可隐其名。此古礼正处。贾氏所谓只问姓氏者。似因谁氏之辞。然其说实恐未然。窃意氏者非但指姓。如称名而云尧舜氏。称字而云子张子游氏者或有之。安知此所谓谁氏。直是问名之语例也耶。星湖所谓敬之也者。恐有意义。今直破仪节之说。断之以不问三月之名。恐未然。注所谓不必其为主人之女者尤不经。不可据以为说。

及寝门揖入。升自西阶。注䟽家只言导妇以入。然愚意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阶。自是常礼。盖不敢当主礼也。若孤子则恐当由阼。由阼先升。亦岂非导妇者耶。

媵侍于户外。䟽不使御侍云云。媵侍于户外。侍寝之义也。不言男御。岂可疑耶。

妇人送者注隶子弟之妻妾可疑。古礼虽质。主人子弟岂可幷妻妾来送耶。恐当如姆姥之类。

吾子命某以玆初昏。使某将云云。䟽婿自称父以对摈者可疑。岂有子自名其父以对他人者耶。此必婿从者对摈者之辞。贾说恐不可取。

士丧礼朋友襚退哭不踊。注徒哭不踊。别于君襚云者恐未然。盖襚为死者。非与己为礼也。君襚则成踊者以君命之临也。己自成其哀也。无嫌于与为礼也。朋友襚则不成踊者。嫌于与宾为礼也。恐非嫌于逼君命也。此下赗赙之礼可推也。赗则不出。以赗为死者而非与己为礼也。赙则出。乃与己为礼也。

褖衣注郑氏所引黑衣裳赤褖者。既是尔雅文。云释袡衣者。则其引之于此者。已是可疑。而贾氏所谓褖衣则玄端者。又只是臆说。恐不足为据。愚意褖衣即六服之一。古者吉凶。男女同服。故通用之。盖此在男子则直是深衣之黑色者而用代玄端者也。

庶襚继陈不用注。少纳之为贵者恐未稳。盖袭用三称。自是正礼。岂以少纳为贵而然哉。

设决丽于掔。自饭持之。设握乃连掔。注䟽恐可疑。其以饭为大擘之本者又何据。窃意饭乃今所称食指也。决有组系。下系于掔而交之。却向上食指。绕而结之。既设握则又连缀两腕。如足之连絇。使之齐整而不放散也。经中只言设握乃连掔。何尝言与决带连决。注说或无的据。句于连掔之下。当依注䟽。未知如何。

商祝袭注训袭为布恐未然。愚意此言先以衣三称相袭于床上。待含毕。迁尸其上而袭之。

乃袭三称注凡衣死者左衽不纽固。因丧大记而误矣。沙溪所云家礼至小敛始左衽。丧大记亦至大小敛始为左衽者。亦未免有衣左衽之意。恐未可引。

既夕礼书赗于方若九云云。注䟽多未莹。盖方则曰若九若七若五者。言列书其物也。只举阳数。数未定也。未定者属乎阳也。策则不言数者。只书一物也。盖赗遣皆为死者。而遣以赠死。尤致敬也。

加见䟽引丧大记饰棺注。以华道路及圹中。不欲众恶其亲也者。恐非正意。死者柩车。即与生者车帷无异。文之也宜有饰而已。岂为众之不恶而为饰耶。生者车帷。又何恶而饰也。且圹中则柩方入土矣。何复嫌于人恶耶。

士丧记内外皆埽注。为有宾客来问也。愚意恐病者秽恶之。且洁净以待之。亦所以正终也。非为人也。

撤亵衣加新衣注。为来人秽恶之。愚意改服恐亦致洁。无使秽恶触化者。非为人秽之。

设握里亲肤云云注手无决者云云可疑。经中只有设握二字。故记言设之之制而已。此何关于决之有无也。郑注既可疑。记只设系絇中指结于掔。郑注之意。似只说握上下端皆有系。下端绕掔自贯。与上端之絇中指者。相结而已。后贤许多说话。又似多生枝蔓可疑。

冠六升。外縪缨绦属厌。注疏可怪。经只曰冠绳缨。记只曰缨绦属厌而已。何尝言屈绳为武也。縪之为缝著于武者又何义。贾氏所谓吉冠从武上向内者。又见于何经。夫冠吉凶皆与武别材。临事乃合武。惟燕居之冠乃属武。今丧冠非燕服也。何缝着于武。且武所以固冠也。若冠从武上向内缝则冠反固武矣。又何事理也。丧冠之以厌得名。取诸首绖之压武已足矣。何必强说武之压冠乎。今但以经意推之。冠则以布。但外其缝馀而已。缨则以绳一条。属于武而已。与青组缨属于缺者。可同照也。盖吉者见项之缺。凶者见形之压。皆因所见而得名。实皆武也。今绳武之行已久。卒难变也。然经意则恐不可苟也。

士虞礼主妇洗足爵疏。主妇主人之妇云云。问解说初丧时。以亡者妻为主妇者。只因家礼之意。然考经中。自小敛为位凭尸。主妇常与主人对说。只见其为主人妇也。家礼自是一说。恐不可因此而谓仪礼中主妇。亦指亡者妻也。士虞记哀子某哀显相注。哀显相。助祭者也。窃意此不可通者。岂有助祭之宾曰哀曰孝者耶。或者显相是主妇之称欤。郑氏取证。似在于周颂之相惟辟公。然昏礼所云往迎尔相。亦非主妇之称乎。

将早而祔则荐卒辞曰哀子某云云。此段注疏既多误。而敖氏所谓脯醢之属。告于神者。又恐谩费辞说。窃意此言三月而葬。遂行卒哭之祭。以其明日祔。则荐献既毕。告之以辞曰哀子某。来日云云。盖卒哭即指三虞。非别祭也。郑氏误分之。荐卒之荐。即哀荐成事之荐。非别有荐也。敖氏误分之。荐卒之卒。只是毕事之义。而郑氏复误作卒哭之名。所以致多小眩乱也。

孝子某孝显相疏。事祖考宜行孝道者。恐非正义。宜只主继世之义。

丧服杖者何也爵也云云疏。有爵必有德。能为父母致病者。恐胡说。盖此泛言杖之之义。本由于优尊贵人。然有担主则杖。辅病则杖。此丧之所以有杖也云尔。岂以有爵之能致病而使杖之乎。信如是矣。支子无爵者何以杖。杂记所言轮人以杖关毂而輠轮者。亦恐谎厖不足信。

绞带者绳带也者。疏解作绞麻为绳作带。固本于间传注三重四股。然但间传注以单股为一重。非重字之意。通考两股交为一重。三股积为二重。四股积为三重。此说似是。乡饮礼公三重大夫再重。疏三重则四席。再重则三席。此可旁通。

为人后者疏。或后祖父或后曾高祖。所后不定。按经文不称父母于所后而只曰为人后者。诚恐父母之名不变于其父母。而于所后则只后其宗而已。曰父曰祖则未定也。然此贾氏之说则似谓其所后父或早卒而其入后时。祖若曾高尚在也。非谓本无所后父而后祖若曾高也。当更详之。

传曰为妻何以期注。适子父在则为妻不杖。按此云不杖。以父为之主也。则非以父之在位也。曰以杖即位谓庶子。则亦非以父之在位也。只以父不主庶妇之故也。贾疏又申明不杖章之义。以大夫之尊。尚为适妇主丧。则士以下尤不可不主也。小记之义则以天子士庶皆不为庶子妻主丧也。今欲立说以反之。宜直说注疏之非。不可反为援引而迁就之也。且念大夫之适子。非以大夫子之贵而不杖。只以大夫之主适妇丧而不敢杖。则士之子亦何以异哉。贾氏所谓士卑为此三人丧主可知者。恐亦不可非。

父卒继母嫁从。传曰何以期。贵终也。注贵终其恩。按贵终不特贵其终三年也。以其尝为母子。既与同其父三年。又许己从育于其所之。终保其母子之恩也。郑注恐有义。

大夫之适子为妻注疏云云。以传意则其不敢者以父不降也。其不杖亦以父不在也。如是则何以有大夫士之别耶。此言大夫之适子非欲别于士之适子也。乃欲别于大夫之庶子也。盖大夫之庶子则为妻大功。以大夫之所压也。惟适子则不以压降其妻。重适也。如下文言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者。欲别于大夫之适子之为兄弟大功也。非欲别士之庶子为适昆季服期也。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传妇人不贰斩。疏丈夫容有二斩。故有为长子皆斩云云。不贰斩者。犹言不贰主也。上言为人后之不贰斩。言斩于所后则不斩于本生也。此言女子不贰斩。言斩于夫家则不斩于亲家也。若乃为君为夫则自是两项事。如男子为君为父。何论贰斩与否也。贾氏所言妇人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之疑于君夫之二斩。乃搀说也。不足据也。若男子之为长子斩则既为第一长子斩。又或为第二长子斩。是则可谓贰斩。正与妇人之不贰斩者为对也。皆斩之皆。正所以明贰斩也。不可删也。

继父同居者疏。亦有嫁者虽不如不嫁。圣人许之。故此有继父之文。按贾说非是。圣人何尝许人改嫁。易曰妇人从一而终也。虽不许。苟有之。不得不制服。

为旧君君之母妻。传意既不别白。而注䟽恐甚误。夫老疾致仕。自是常礼。君臣之义。无少异也。乃不服斩而止于三月则乌在其大伦也。孟子论旧君服。明说去国之臣犹以礼相处者。此所谓旧君也。言今虽不以君事之。旧则其君也。今以一时致仕而曰今不以君也则岂有伦理哉。下言大夫为旧君。传义自明。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传义自明。而注疏义恐甚杂。此先言大夫在外而曰旧君。则大夫之去国在他邦者也。只曰大夫在外则其妻长子尚在本国者也。大夫之妻当服君期。而今大夫去国。其妻无所从也。只得与平民同。大夫在国。其长子当服君斩。大夫去国而长子随往则当无服。而今大夫已去而长子未去。亦当与平民同。不可以大夫之妻及长子而有所加也。杂记说之国之大夫者。亦恐无义。

大夫为宗子旧君注。大夫待放未去。按言未去者。见已去则不服也。窃恐未然。传曰大夫去国。归其宗庙。故服齐衰三月。此非已去而犹服乎。设使得罪放逐。其身不去仕他国则当服其君斩。何得止三月而已。且疏言士去国则不服旧君者非也。经既言旧君。又言大夫为旧君者。明大夫之服旧君。无以异于士也。虽士以礼去国。又往来宗国。人情如何不服。

丧服记公子为其妻縓冠麻衣云云。䟽以布縓色为冠。敖氏曰縓当作练。按岂有以縓色为冠者耶。为练字恐无疑。

衽二尺五寸注。燕尾云云。此衽之指为燕尾固可疑。且以注义则燕尾二尺五寸云者。乃通上正一尺而言也。故曰用布三尺五寸。盖上正一尺而斜裁者为尺五寸则为衽二尺五寸矣。衽有二片。上正合二尺。其下相望斜裁者尺五寸则用布为三尺五寸矣。故朱子大全言廖周二说之异而曰。以丈尺度之。合如廖说。盖以三尺五寸之布。裁出二尺五寸之衽。则只恰成两衽而已。周说则本于贾䟽。以为左右各两衽则乃四衽而用布为七尺矣。今不用大全定论而反从贾周之说为可疑。其于郑注说则以为燕尾上正为三尺五寸。又恐有不能察也。

袪尺二寸注。袪袖口也。此乃郑氏自立说。非古字训也。古人服制。皆从此一字之误解而无复影响。可叹。

特牲馈食礼。嗣举奠盥入云云注。将传重累之。疏所谓将使为嗣牵累。崇敬承重祭祀之事者。已似含糊。今又删节之。作为后有牵累。承重祭礼云则恐益加疑晦。愚意郑所谓累之者。犹云积其事。盖以将传重也。预使之积累其事也。未知如何。

少牢馈食礼。以某妃配某氏。注疏未别白。盖言以皇祖妃配某氏。其意如云配某氏以皇祖妃也。但特牲只言皇祖某子。而此则言配食。岂士不配而大夫独配耶。盖特牲文略也。士虞礼记言是月也吉祭。犹未配。非是月则配矣。某子某甫。盖通指字欤。

主妇被锡衣侈袂。注疏恐误。大夫之长衣中衣侈袂才一尺。而命妇侈袂何独一尺一寸。且以袪为袖口。则袖口之长。亦可谓侈其袂耶。袖口尺八寸。何益于衣也。古者妇人之服。盖皆深衣。只随其色而异其名。命妇侈袂。即大夫之长中衣。亦以其玄绮而名绡衣耳。其袖口岂有加减哉。

有司彻。崇酒注。谢尸侑以酒薄充满。窃恐此谓酒以屡酌而减少薄恶。遂以新酒充满之。与乡饮酒注酒恶相充。实义同。今以充满作充饮。恐说不去。

乡饮酒礼。主人戒宾。宾拜辱。疏谓大夫尊。又将贡己。宜尊敬也。恐非正义。此宾在家乃主人也。主人见客先拜礼也。岂以贡己而足恭哉。下乡射亦然。可考也。冠礼主人先拜。拜其许也。其始戒不言拜。郑氏以为文不具。似得之。盖此则大夫与贤者始见。重其礼故谨书之。冠礼则僚友相见常也。不特著其始见。只书其戒宾而许。许而拜也。记法有详略也。

奠爵于篚下盥洗。按此言奠于篚下。下言奠于篚。注疏不分别。然似各有义。由前则取诸篚而未洗置篚下者。以方洗也。欲其别于在篚者也。由后则已洗矣。不可更污于地。且已别于在篚者矣。燕礼奠觚篚下亦如此。既洗则奠于篚而兴对矣。当通考也。

兴席末坐啐酒。疏啐酒入于己故在席末者。恐牵强。哜肺独不入于己耶。乡饮义曰啐酒成礼也。于席末。言是席非专为饮食者。恐得之。

司正立于楹间以相拜。注疏未别白。然大义则通。盖相助也察也。以相拜。言察助宾主之拜也。如下文相旅。为助举旅酬之义。非谓司正自以相礼而拜也。时司正方洗觯而升。请安于宾。告于主人。若拜必言奠觯。今只直言实觯。觯仍在手矣。其可拜乎。此下乡射及他礼。言以相拜多矣。

燕礼主人酌膳。注尊宾也。语意未彰。盖君所宾之。不可不以宾礼礼之。一尊共酌。宾主之礼也。非故尊之也。

请媵爵者公命长注。使选卿大夫之中长幼可使者。恐不成文理。窃意媵爵者二人而公只命其长。使小臣推是而作之。盖尊者不烦细故也。未知如何。

请致者若命长致云云。注疏可疑。窃意此段长字。皆指媵爵者之长。言小臣请致爵者。君若只命媵爵之长者一人。则其一人待于洗南。惟长者致之。下节立于洗南者下当句。言致者降。与立洗南者为二人而皆拜也。未知如何。

命卿大夫。君曰以我安注。以我故安。窃恐以当训与。盖与下文公以宾及卿大夫之以。同作与义。此请与我共安也。

聘礼记既受行出。遂见宰问几月之资注。不知所之之远近云云。固不可取。但此问宰以资之多少者。非徒欲知其数也。盖所以量度行期久近。以为之节欤。

既受行日。朝同位出朝軷祭云云注。同位宾介同北面也云云。恐未然。窃意此言上使既受行命之日。在朝之同僚者皆出祖而送之也。且注谓道路之神。有平路山行之异者。亦甚枝蔓。盖在家则只释币于行。出都门则軷祭路神。各随其宜。非以险易而别也。

贿在聘于贿注。主国报享之财。惟在宾之聘币之多少云云。恐未稳。窃意此言有贿在其间则是乃聘于贿也。非以礼也。盖聘礼虽有贿。束纺而已。亦以礼也。非贿之也。

答张舜华

前书鸿燕矣。再奉手谕。知尊候尚健旺。而当世之志盖有不能按住者。吾辈老而愈狂亦天耶。既同此病而不能同其行。非惟兄之拙。抑亦弟之过也。世间大小事。皆坐所谓手力者而不能达焉则所谓命者耶。今行营之盖久而决之太迫。亦有所不能容旋者矣。前头多未可豫算者。苟可久于彼。当有续报矣。来春冰解。尚可为图。或有同志可偕者。预相议及。明道之责。非陋劣所承当。然顾今苟有可以强此抑彼者。不能不尽力焉。如令得吾东宿儒英秀几辈。汇征而响应。庶有辞于天下万世。噫谁与语哉。弟固不知量。兄亦浪费口者耶。但此不能已者心也。

答张舜华甲寅

我自忘兄。兄不忘我。一书申勤。其出已月馀。未惟棣床文候连旺。膝前视昨。承东行至曲阜。拜夫子林墓。竟不能进步而南。是亦分定也。再转北京。回抵奉天。谋一区地者有日矣。区区愚志未始不欲与中州士大夫大讲吾道宗旨。以为天下后世地。然所蕴既浅鲜。加以聋哑单孑。刻时月之期。无以大广其交际。尽皆虚算也。近中州学派尽出陆王。其宗程朱者仅得数人。民国建立。异教腾翥。新学制命。首废孔书孔祀。纲常殆扫地。三载之间。女杀夫子弑父者踵相接也。幸孔教提倡。稍见维持之力。然头脑不纯。规模未定。试与教会诸公略相论辨。作教科进行等论。刊布一世。约以实施。然其能否未卜也。复妄陈愚算于大总统。以申前说。竟无报。徒被教会诸公腾播新报。反资仲淹汲汲之责矣。其与士友相讲贯者。有云南李议员文治,广西龙泽厚,广东陈焕章,陕西薛正清最深相得。或发明主理之旨。硏究立教之本。或誊传小著文字。仿制鄙著冠衣。略有为之兆者。然一时投合。讵能期久远之孚化哉。我徂东山。我心西悲而已。东还以后。百营皆龃龉。同志会合无路。眼前儿侄已皆非壳中物。孑立殊方。馀景无几。其何有所歇泊。惟此心尚不灰也。略与朋友。问地段商教事。其详在儿书。苟此志有成。或可遂蜜山旧约耶。从当有相报矣。康南海书。今更一看。洵今日之不可少者。承在北京。见中华今日学界。尽其派也。孔教全会方戴而长之。视为司命。而且其发言以排今世之新潮者。主张父子夫妇之伦。盖其意以为今日当务。宜用少康之礼教。未可躐等而进于大同之化也。吾且因便付数凾。其一略论教会及时事。其第二书方略询大同主意而尚未见其答。亦或出于轻外之习耶。呈袁第二书。曾询诸东田。似不记者。未知何由也。向后可写一本示之。承当酌宜处之。此有李参奉明奎言。兄入蜜时交好事。疑兄之回路无信报。弟答以尔时狼狈之事。此公始似开惑矣。现住铁岭地颇立基云。

答张舜华

来书缕缕。足见座下辨义之有素而爱我之无穷也。谨当拜受而内省。但天下道理。变迁无常。而人之知见。各有仁智之异。其发于事为。有种种之别。承窃以为礼而后见。问而后言。固古圣贤出处之大经也。然有言责者有可言则言。亦道之常也。古圣之世。设诽谤之木。置登闻之鼓。开衢室明堂之议。天下有怀可言者。皆可言也。东周以降。言路杜绝。天下怀道之士。苟不得其言之地。则虽欲言亦不可得矣。不独圣贤自重其言。其处势亦然。苟处可言则有不待问者。如陈恒弑君则孔子以尝为大夫而处可言也。不敢不请讨也。若韩非之干昭王。苏秦之上秦书。术固非正。言亦非地。圣贤固不为也。至如汉武策直言而董子陈天人之道。宋仁求言事而程子上王道之书。则亦圣贤所当为也。且如我韩许儒疏之路。儒而合议则可言也。今天下所谓共和立宪。通许言权自由。苟有欲言。皆可言也。是天下之皆有言责也。吾辈当华夷人兽之判。噤默无一言则非自失言责耶。既当言则可一可二可三可四。只量其言之所可极而止矣。何二之必可而三之为非耶。承之始与座下一言者。以民国肇建。为乱华之始也。其再者疑其未达。或已达而废言也。及其三言者。喜其知尊孔子而或冀因此而悟纲常之不可不正也。一直无报则无如何矣。今岁在北京。目睹中华时局。岌岌将不朝夕而沦夷狄也。吾辈无所归。将以中华归则中华亦吾邦也。痛痒之切而复发狂则固妄而已。然其情则亦戚矣。说者以为无可言之理则又恐未达乎变也。不审此说亦一道耶。中华孔会之未有实施。诚可慨然。不惟是也。窃究其大旨。又恐非孔子之正也。然以其如世界社会演说而非之则乃拘于吾邦之目。只知读诵问答之为讲会。而不知中华古圣贤所谓讲学讲会本自如此。观于鹅湖玉山讲义。自可知也。承在北京。著教科进行两论。思欲明孔教大旨。已刊诸杂志而布之。中人有悦之者。然一苇何足以抗河也。其欲认支会而设于东省者。只欲藉其声而张吾力。联其脉而通吾志。庶几同归于大中也。此又有阏于中者。至如着跟辽左。盖亦馀生拙法之不得不然者。然孤植难立。惟须同志之相合。西川翁此来若将有成。忽又破裂。抑天之不假此凉行而故戯之耶。为之太息。但此老志气尚毅然。庶来者之有桑楡耶。南彬学术固正。志尚亦高。好礼而不耻问。礼笏之付甚好。综要辑要因其恳求而不得不然也。庶几有所讲究而发明也。然其付梓则岂可必耶。如春秋,仪礼集传或可为印卖之资。然此后相逢未易期也。与袁再书。幸得奉读。然察其旨意。与鄙再书无甚别义。今正式总统已立。其时又左矣。恐无补于听受。拟依盛意。付诸南彬。然其出新纸非所能也。惟在记者之自择。前者尚无誊载。今岂必其追载过去之迹哉。此间卜地事若成则或可为同榻之计。而今此龃龉。想得之传者矣。馀生几何。为之悲悒。先考本集托俛公一校。与尊校对勘然后。承可易为力也。或分或合。惟乞深自担重。

答张舜华

阻怀所同也而兄每先施则仁也。兄有郁郁之忧而尚能保目下之况。弟欲超然事外者而反为虚心所误。往者已矣。至近营寓耕一区。本欲得十馀日耕。为数家三迳之资。而只为同志相聚。作合资之计。乃被一个人失信。转致横担别重。到今事头。恐将有败而无成。亦命耶。儿仁有病不能出。兄亦无闻耶。莫非一大厄。前头事竟未卜其何出也。今姑使儿元自量。苟其有緖则应有闻于兄者矣。先考集已下手更校耶。既校完。与俛校对照付标。俾承得以折衷。千万祈仰。康更生礼运集传曾入眼否。此今中原学界大命也。承妄亦作一传。正捧土于孟津也。然苟理得矣。亦可自信。今将二本寄去。愿将鄙本详核而正之。苟可用。又置一语其首而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