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066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067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068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强盗打毁事主门窗入室行劫尚未得赃者应以未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