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130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131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132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欺隐熟地粮税与领垦荒地外科匿报之情形不同不能援引国有荒地承垦条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