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218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21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220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法定刑本应覆判之案虽应行为时有精神病判决无罪仍应送经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