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472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473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474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直隶旗产圈地售租章程当然继续援引不因省议会有禁止售租之议决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