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480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481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482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外国人民愿受民国法庭审判者自应予以受理照通常诉讼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