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520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521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522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杀人等重案军民长官准其和解司法衙门不受拘束仍应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