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763号解释 中华文库 ←大理院统字第1762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统字第1763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764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谕知被告负担讼费应视被告负担力酌定其无罪部分所需讼费应由国库负担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